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的期限怎么计算,取保候审如何解除?
广州刑事律师 > 刑事诉讼 > 强制措施 > 正文
取保候审的期限怎么计算,取保候审如何解除?
正在读取... 法邦网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栏目关注:
一、取保候审的期限怎么计算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因此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不断。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公安司法 机关应抓紧有限的时间进行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应当积极开展侦查活动,收集证据,而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并且,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 了新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则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作出变更或者解除。监视居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强制措 施,但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二、取保候审如何解除
本条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据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1.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恢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法律规定的期限具有约束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应当自觉遵守。,:一旦法定期限届满,必须立即解 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并有义务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 位。
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检察长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 并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或者盖章,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解除取保候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 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3条规定: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
在办案实践中,原决定取保候审机关需要解除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应当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通知书,并且及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在《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中首先要用 简练的文字阐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理由、依据以及取保候审的时间、保证人的情况,如果是以保证金担保的,要说明交纳保证金的数额。然后根据犯罪嫌 疑人的不同情况,阐明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要根据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叙述。因撤销案件而解除取保候审的,要说明撤销案件的理 由,如案件事实已经查清,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因对犯罪嫌疑人作其他处理(如劳动教养、少管等)而解除取保候 审的,要说明案件事实已查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已作其他处理等。对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批准解聊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通知执行取保候审理的派出所。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最长37天。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嫌犯罪,所有公民未经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在这一阶段,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或朋友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侦查,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律师越早介入对其越有利。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到刑事咨询电话:400-817-8888转1078,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决刑事法律纠纷!
关于 取保候审的期限怎么计算,取保候审如何解除? 的推荐内容
·什么叫双规,双规的后果有哪些,双规的法律结果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见律师,律师可做哪些事情?
·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刑事立案程序是怎样的,报案、控告、举报的注意事项
·什么是刑事诉讼的拘传,刑事诉讼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举报信的格式及范文下载
·薄谷开来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陈明月交通肇事罪逃逸后自首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
·怎样写控告信 控告书的写法 格式
·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控告书怎么写 控告书的格式
强制措施相关咨询
就算你已身陷囹圄,就算你已万念俱灰,我都不许你放弃,因为我们一定会与你携手渡过难关!
·故意伤害罪中有哪些加重情节,未成年人犯此罪怎么判?
·侵占罪与盗窃罪有什么不同,盗窃罪的数额怎么算?
·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如何?
·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如何,合同诈骗有哪些常见手法?
·什么是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一般怎么认定?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何,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怎么算?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占罪一般怎么判?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谢友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