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取保候审 >

保证人的保证意思有瑕疵,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

正文 字体大小: 中

保证人的保证意思有瑕疵,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 (2007-05-10 10:53:28)

分类: 金融法律百宝问答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担保法解释》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保证人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形有四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了此种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所谓恶意串通,是主合同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非法串通,共同实施某种行为,以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和《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无效,且保证人既不承担保证责任,又不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因此而受到债权损害的情况下,还有权请求债权人和债务人赔偿。

    恶意串通行为构成的要件:一是主合同当事人故意;二是主合同当事人相互串通;三是保证人因受骗而提供保证。诸如在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借款担保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相互串通以贷还贷,虚构借款用途,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转嫁贷款风险,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木承担民事责任。对此,《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作出了规定。所谓欺诈,是指债权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保证人的行为,并使保证人陷入错误而提供保证。其构成要件:一是债权人(欺诈一方)出于故意;二是须有债权人欺诈保证人之行为;三是保证人因受欺诈而提供保证。由此可见,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而使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对此,《担保法解释》第四十条作出了规定,即“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债务人欺诈、胁迫保证人的事实,则保证合同自然归于无效,且保证人因没有过错,故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应由保证人负举证责任,即保证人要举证证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事实,没有足够证据予以证明,且债权人否认的,则不予支持,切要防止债务人与保证人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

    在主合同债务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骗取保证人保证时,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应当承担因缔约过失而负的赔偿责任。这是由于保证人与债务人是委托关系,保证人受了债务人欺诈、胁迫,责任则应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若不知情,债权人不承担责任,不能因为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保证合同被撤销,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应由债务人首先承担清偿责任,债务人清偿责任不足的,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

    4、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一条作出了规定,即“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的,则债权人享有撤销权,且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一年内行使,否则,该撤销权消灭,则保证合同依然有效。

    因债权人请求而保证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保证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既体现了民事责任过错原则,又坚持了债的基本原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认为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恶意串通、欺骗主合同的债权人,从而订立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二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主合国的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从而订立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上述两种情形均导致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且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无过错,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符合共同侵权的一般特征,对债权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保证人与债务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享:

喜欢

阅读┊ ┊ ┊┊ ┊打印┊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转质押怎样才是合法有效的?

后一篇: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评论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 发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找回密码 注册

    昵   称: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 前一篇转质押怎样才是合法有效的?

    后一篇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担保,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