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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交通肇事逃逸的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交通肇事逃逸的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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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两个与逃逸相关的量刑档次。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相关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界定及处罚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新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全文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认定及责任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导致严重后果后不尽法律义务,反而自行离开现场,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我国刑法对此行为做出了特别的规定,成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行为性质和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是交通肇事罪中的主要问题。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具备主观上的故意心理状态,客观上的逃跑行为,并要具备逃逸的时空要素。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实际是积极的,具有主观的恶意,应属于作为而非不作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而不是结果加重犯,更不是独立的罪名。因此,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必须以交通肇事罪的成立为前提,必须是逃逸行为而不是故意杀人行为,而且在逃逸行为和被害人死亡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全文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类型与性质

  据相关资料统计,近50%的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这一方面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为司法机关正确认定和处理此类案件设置了障碍、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1]鉴于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刑法和司法解释都将交通肇事逃逸上升为犯罪予以处罚。同时,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又成为了行为人交通肇事后行为表现的重要内容。肇事后的行为其实就是交通肇事罪的罪后行为,应该来说是行为人的新行为,为此,笔者就此作如下探讨。»全文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司法认知

  交通肇事罪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多发的犯罪,每年都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交通肇事后逃逸”比一般交通肇事行为具有更加严重的法益侵害性,但我国刑法并未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罪”,仅将其规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①]。我国刑法第123条在规定“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基本量刑幅度后又规定了“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两个与逃逸相关的量刑档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又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内容,但对于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如何成立故意杀人罪和指使他人逃逸者的刑事责任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全文

  ●交通肇事逃逸问题浅析

  我国刑法将发生交通肇事罪后逃逸或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这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往往导致交通肇事案件难以侦查,被害人往往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损失无法得到赔偿。这表明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因此应当依法予以严惩。交通肇事罪的情节认定以及取证通常较为困难,为了更好的审理该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包括“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等问题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这对交通肇事案件统一执法标准,严惩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但是,新的《解释》引发了诸多争论,学者们针对行为人主观罪过形式和行为内容的复杂性,各抒己见。在本章中,我们将对“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全文

   ■法律咨询解答:

  问: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量刑?我老公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骑自行车)被一机动车撞倒,还没等我老公起来,车上下来4个男人(包括司机),先问我老公看清车牌号没有,然后就对我老公进行殴打,同时司机驾车逃离现场。

  我老公的自行车前叉、前轮撞坏,脸部、头部、身体多处受伤。

  请问这种情况司机是什么罪?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答: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这些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具体什么才是交通肇事罪,因为楼上的朋友贴的很多,所以这里我就不再多说。

  2、但是他们无故殴打你老公的行为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脸部、头部、身体多处受伤”,建议马上去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程度,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定罪的话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构成轻微伤,可以处治安拘留5-10日。

  3、“自行车前叉、前轮撞坏”等等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

  4、法律的问题就是上面这些,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肇事者,前面所说的一切前提都是在有被告,即肇事者,因为他们现已逃逸,无法明确的寻找,所以建议你马上报案,同时寻找目击者希望能查出肇事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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