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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男,15岁,学生。秦某平日喜欢看武侠小说、武打影视,课余时间还好练几手功夫,自视身手不凡。一日,在与同学打架中,他猛起一脚,踢中同学吴某的腹部,吴腹痛不止,被送往医院抢救,诊断为脾脏破裂引起大出血,后抢救无效死亡。此案侦查终结后,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问:(1)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2)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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