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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成立可以判对方刑和追回被骗钱财么?
本人男,在网上qq聊天偶遇一个女孩求助,说她家在北京双榆树东里27号楼1203,我在北京,她在福州,说借钱回北京,我相信了她给她汇了路费。可是她没有回来。后来我在网上找她要钱,她说她病了,她又问我是否有女朋友,我说没有。她说她愿意做我女朋友报答我。后来她又编各种借口找我借钱,还说回北京双榆树的房子房产证该我的名字,我相信了骗子的话,累计给她汇款1万多,她说过年来我家,但是没有来。对方换了几个手机号,现在都不通了。知道受骗了,我去双榆树派出所报案,查那个地址无此人。又到汇款银行所在派出所报案。现在还在等待中。海淀刑警队把这个案子传到了福州,我有我的手机号和那个骗子的固定电话的通话记录,给了警方。这个案子5月份报的,现在还没有破。对方伪造事实,犯了诈骗罪,不知福州警方能否通过固定电话查到骗子住处,抓住她。现在银行监控录像肯定没有了。我的汇款单都在,要是骗子不承认骗钱,有我手机和对方住处固定电话通讯记录,能否证明骗子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