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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追溯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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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不是以罪名划分的,而是以可能判处的刑期划分的。
从本题来看,烫伤他人不属于故意,过失性的伤害行为,如果烫伤不属于重伤及以上的,不构成犯罪。
立不立案与离不离婚没有关系。
立案是个很严肃的法律程序,一切刑事案件的起始点均为立案。如果不构成犯罪,不属于刑事法律考察的范畴,根本不会立案。
烫伤他人应当负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被烫伤人赔偿。 

追问: 可派出所已经立案了,他们故意拖着不处理,我还在派出所写了保证随叫随到,那我现在有自由吗?要是我有事出门是不是畏罪潜逃?派出所会不会通缉我? 回答: 就本题目来看,没有任何伤情鉴定,如我上面所说,伤情达到一定程度的才构成犯罪。只有法律能限制人身自由,保证是什么法律手续,在刑法中我还没听过。一般情况随叫随到用在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身上,你被取保候审了吗
追问: 烫伤当时他们就把我送到派出所了,录完口供已经半夜了,等到第二天派出所叫我写了保证就送我回家了,端午快到了,我想到朔州我三姨家去送节,他们却说我是被监管对象不能出门,这种情况我该找什么部门解决?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自由? 回答: 额,现在从描述上说有点强制措施的味道,但是没有任何书面决定书么。比如取保候审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等
追问: 啥也没有,只是派出所立案了
回答: 如果什么都没有的话,我倒不认为是立案了。再说派出所不能立案,分局才能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