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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犯罪未遂辩护词

抢劫罪犯罪未遂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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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抢劫罪犯罪未遂辩护词法律知识专题为您提供《抢劫罪行为方式之其他方法如何界定,如何处罚?》、《什么是寻衅滋事罪,怎样区分该罪与敲诈勒索、抢劫罪?》、《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17岁怀孕少女持刀抢劫未遂,抢劫罪如何量刑?》、《抢劫罪的胁迫方法是什么,抢劫犯罪的数额怎么计算?》、《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的情形》等内容,资深刑事辨护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有关抢劫罪犯罪未遂辩护词及侵犯财产、抢劫与抢夺等刑事辨护法律咨询。

抢劫罪行为方式之其他方法如何界定,如何处罚?

一、抢劫罪行为方式之其他方法如何界定

这是属于局部性兜底条款。任何法律都需要适当的弹性,以期适应社会生活的千变万化。同时,在对某一用语作出解释时,应当在问题的体系内解释,同时使之与体系内的其他用语相协调。因此,此处的“其他方法”应与前两种手段具有质的同一性,指与“暴力”、“胁迫”的危害性相当的、会导致被害人难以反抗的、通常会被行为人所采用的手段。笔者认为,“其他方法”是指对被害人故意施加某种力量或强制,使其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

如:使用药物麻醉、用酒将被害人灌醉、使用催眠术等。若被害人处于该种状态与行为人无关,而行为人只是利用了这种状态,乘机取走财物的,则不是抢劫罪。如:李某骑车过快,不慎将一名老者撞倒,老者受伤倒地动弹不得,其包裹甩在一旁。李某起身后,捡起包裹,迅速骑车离开。此例中,李某只是利用了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状态,而非故意制造这种状态,因而李某的行为属于抢夺罪(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再如:王某流窜作案。一日来到了站台上。此时,一列旅客列车缓缓进站,王某看见一名旅客将手搭在车窗外,其手腕上带着一块名贵手表。王某迅速冲上前去,一把将旅客的手表拽下,逃走。显然,与行为人相比,旅客处于不利地位,处于不能立即反抗或难以立即反抗的状态,王某利用了这种状态,因此不构成抢劫罪,构成抢夺罪。常见的情况如行为人出于杀害、伤害或强奸等目的使被害人昏迷或死亡后,又见财起意,拿走被害人财物的,则属于盗窃罪(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实践中,暴力手段、胁迫手段、其他方法经常会被行为人共同采用,如色情诱惑抢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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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寻衅滋事罪,怎样区分该罪与敲诈勒索、抢劫罪?

一、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刑法》为什么要有一个寻衅滋事罪?这是考虑到,虽然有的人一次行为不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可是他动不动就实施这种行为,立法时就是想把若干很轻微的行为结合起来,把它们作为一个罪处理,所以有“随意殴打”这样的表述。这里的“随意”,不仅是主观上的动机而且包含了客观上“多次”的含义。就强拿硬要财物来讲,涉及到三个罪,即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也可能使用暴力,这没有任何争议。在都实施了暴力的情况下,区分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主要看这种暴力是否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就是抢劫,反之就是敲诈勒索,这里的“压制”不是从被害人本身的感受来看的,而是从一般人的角度来看的,实际上司法人员的判断,也就是说,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财物,三者是由高到低的,程度是由重到轻的,司法人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加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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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一、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公民的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