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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与故意杀人案件中杀人情

    笔者作为刑事律师(上海王建功律师,13601988861,上海朋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办理诸多的刑事案件时,许多的家人认为凡是涉及故意杀人的一律会判处死刑,律师的辩护工作也是徒劳,其实这是对法律理解的误区,任何人不会无缘无故而杀人,因此杀人动机与情节才是判定杀人案件的决定因素,为此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故意杀人问题进行讲述: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杀人罪是传统罪名,统指一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皆定性为杀人。为此我国刑法对杀人罪进行了最严厉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对杀人罪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条理解为犯故意杀人罪的首先法律规定必须处死刑,再考虑其他情节因素,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故意杀人案件并不是所有案件必须适用死刑的规定。从薄谷开来涉嫌杀人案件,河南光山县校园杀人案件,宁夏灭门案件到河南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件,在法院判决时都充分考虑了一个杀人犯罪时情节问题。

    犯罪情节对故意杀人案件的影响:

    故意杀人案件虽然罪名一样,但犯罪情节不同,有因家庭纠纷而杀人,有因泄愤而杀人,有因情感而杀人,有因财产而杀人,有因正当防卫而杀人。因此犯罪情节是决定刑法的主要因素。

    首先对激奋杀人的,如上海闸北区杨佳杀人案件,此类犯罪后果严重,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造成的社会后果十分严重,直接导致多人死亡,所以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杀人必然也要判处死刑。药家鑫交通肇事案件而杀人,如果本案发生时受害人没有死亡,药家鑫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采取另外一种行为剥夺他人生命,也就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就不会发生药家鑫涉及杀人罪的问题,为此判处药家鑫死刑也是必然。宁夏灭门惨案,201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红河乡发生的灭门惨案中,在法庭审理中即使有多情节可以考虑,但杀人手段残忍,剥夺多人生命同样应当判处死刑。

    笔者在

    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因正当防不卫而造成的过失杀人的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的从轻处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在杀人案件中的作用

    刑事案件中往往涉及到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有哪些?在刑事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杀人犯罪失去人身自由,对犯罪人员羁押与会见十分谨慎,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有效地为自己辩护与行使权利。因此,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从近期薄熙来案件到薄谷开来杀人案件,他们对聘请律师十分关注,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十分重要,同时对重大案件国家对经济条件困难的人员也会为其指定辩护律师,所以律师在刑事辩护的重要性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