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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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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辩护词(是否构成自首)

作者:  时间:2013-01-09  浏览量 0  评论      

 

抢劫罪辩护词(累犯前提下)

一、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犯抢劫罪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多次打电话给我让我找个车,说没钱了去弄点钱。1222日那天,我租了赵*的车找到找到仲**,当时他还约了一个叫“焘”的。我们三个分了工,由焘开车,我和仲**盯车、抢包。当时仲**说如果被抢的人不听话的话,就揍他。”从张*的供述可以看出,策划、联络、组织、指挥、分工都是仲**一人而为,被告人张*只是被动的听从指示。并且这只是被告人一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印证,更没有证据证明张*参与了预谋及预谋的过程。

综上,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综合考虑以上情节,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