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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 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 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 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 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