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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证据要哪些呢?

1,是经办挪用资金的去向,比如银行转账凭证,只要不是正规使用,都是属于挪用。
2,挪用资金罪这就要看挪用资金的数目了。
我国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关于该罪有三点必须注意:一是行为人挪用的只能是本单位的资金,如果挪用的是单位实物,一般不构成犯罪;二是行为人只能是违反单位规定擅自使用资金,其目的是打算用后归还而不是企图将单位资金占为己有;三是犯该罪的行为人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回答时间:2013-09-25 1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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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70万元,属于犯罪行为,则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查处,如果不是国有企业,则属于挪用资金罪,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材料,只要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挪用公款行为的一切证据都可以向侦查机关提供。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回答时间:2013-09-25 1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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