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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校教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
【找法网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犯罪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自从有了犯罪,就存在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青少年犯罪的现象都非常严重,法学家们也很早就将青少年犯罪作为犯罪学中一个独立的课题进行研究。但现代大部分法学家认为,青少年犯罪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是近代工业化社会的产物。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进而也由此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了巨大影响。青少年被包容在成年人的社会里,青少年的举止实际上反映成年人社会的内部状况,但是成年人越来越多地对年轻人在社会与经济条件变化中的成熟特征缺少理解。而青少年经常自己测试自己,面对周围的生活环境,他们在这个世界中寻找自己和给自己定位,并按照自己的方式勾画前景和设计自己的目标,这是一条通向成年人世界的发展道路。为此,他们要求自由的空间和发展活动余地。在这方面他们始终以典型的青少年姿态友好地尝试着。然而当年轻人所向往的生活前景和目标越来越有疑问时,考虑到前景的危险,他们不断地表现出不安、尖锐性和侵略性。同时成年人对这种表现的抱怨也在不断增加,尽管他们也知道造成这种不安定的局面也有自己的原因,但是他们还是使下一代的状况继续恶化。
一部分人认为,随着近现代工业化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导致了世界范围内家庭危机或家庭解体的高潮,从而使青少年犯罪出现了不断增加的趋势。笔者不否认家庭变迁和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影响,但随着人类文明进程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学校教育在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待别是在目前无法回避也难以解决家庭变迁这一社会问题的条件下,研究探讨学校教育
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 "依法治国"重要方略的确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正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刑事犯罪也逐步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率有升高的趋势。总体上看,我国尚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期,新的体制尚未完全确立,社会的某些领域存在着暂时的无序而失控现象,人们的思想意识较为混乱。同时由于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较低,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人格,一旦得不到有效的教育和保护,极有可能在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引导下走向违法或犯罪。
据公安部门统计,近八年全国破获的刑事案件中25岁以下的作案成员平均占到70%,八十年代中期全国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中不满26岁的作案成员为25万余人,而到九十年代中期这一数字达到了82万余人。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大陆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部刑事犯罪涉案人员的比重始终在70%以上,约为十年前的三倍,并呈继续上升的态势。
在国外,青少年犯罪的情况也相当严重。应英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处的邀请,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自瑞平教授为团长的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保护考察团通过全面考察对英国的青少年犯罪状况、青少年司法制度及青少年权益保护有了初步的了解。在其赴英考察报告中,详细介绍英国的青少年犯罪概况。 "英国是一个只有5880万人口的国家,但据英方提供的资料,1996年英国审计委员会估计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一年内实施的犯罪行为达700
万起。仅以这一数据除以英国5880万总人口,英国的犯罪率就高达12%,这在我们听来不免十分惊讶。中国全国犯罪率的最高年份1991年也不过0·125%,10余亿人口的全部
刑事立案数仅为230万件。这其中的差别,一是犯罪统计的标准不同,二是犯罪隐数的程度不同。在英国,超速驾车、公共场所醉酒、打架斗殴、小偷小摸、不送子女上学等,都被算作犯罪行为统计在案。同时,他们的犯罪隐数较少。根据英国内政部统计,1999年,在被判决监禁的11000名青少年罪犯中,夜盗罪占28·1%,抢劫犯罪占22·6化%,身体暴力犯罪和性犯罪占19·2%,偷窃、处理赃物、诈骗和伪造罪占12·2%,其他罪占9·1%。这项统计可以看出,英国青少年侵财性犯罪达到70%以上。"
在德国,形势也不容乐观。依据警察刑事犯罪统计表明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危害德国社会治安。假如人们看一下这些统计数,这种危机感会更大。如果我们把刑事犯罪调查的黑数拿来看看,这种感觉就更近了。当然根据犯罪类型来区分,这种威胁主要来自暴力犯罪和入室盗窃犯罪。当然其重要性不是通过媒体的报道过高估计,而是考虑到青少年的比例。依据警察部门统计的严重暴力犯罪目录,每年最高有百分之三的青少年因暴力犯罪在警察局登记过,其中受到指责的儿童人数也不少。提取黑数调查报告,这种状况也没有更多的变化,因为大部分案件由于其严重性已为大众所知道。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已使人相当忧虑,但是一部分重大的成年人刑事犯罪,例如经、济环境犯罪、腐败、对儿童实施性虐待和体罚的犯罪等与此多有联系。按照这种方式青少年犯罪只是一个单独的问题,但是青少年犯罪更有威胁性,因为他们是成人犯罪的开端,当然这样的例子也不多见。犯罪学的调查从另外的角度表明,青少年典型的过错,一般地说,只是一段插曲。绝大部分的青少年在他们成人后,会终止犯罪。大家谈到,这种停止犯罪现象与本能捍卫有关系。事实也表明:他们在没有刑罚干预的情况下终止犯罪。青少年犯罪这个课题,不仅仅是我国所独有,而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的问题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