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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和汶川地震媒体报道比较
【摘要】2008年汶川地震报道与2013年芦山地震报道相隔5年,同样的报道题材,同样的情形,后者在遵循新闻职业道德和规范方面有了显著的进步。本文从这个角度,对两次地震报道进行了比较与分析。文章认为,芦山地震的报道时效空前提升,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基本得到落实。但通过芦山地震报道,也反映出一些问题,诸如较大的报道规模与实际损失情形有些不对称、报道尚存在官本位现象、报道中媒体作秀等。
【关键词】地震报道;新闻时效;尊重生命;监测环境;新闻职业道德
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我国媒体迅速跟进开展报道,及时发布伤亡和救援信息。而5年前的汶川地震,媒体对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还比较陌生,呈现的问题较多。与汶川地震的报道相比,这次媒体对芦山地震的报道,进步与问题并存。接下来本文从报道的时效、伦理、规模、议题、专业程度这五个方面进行对比和分析。
一、报道时效:及时迅速的反应赢得社会认可
芦山地震报道中,我国媒体继承了汶川地震报道中快速反应的传统,做到了第一时间的报道。2008年,在汶川地震后32分钟,新华网发布快讯,成为最早报道地震的网络媒体。此次芦山地震,媒体的反应速度也很及时,尤其是电视媒体,通过与民间地震预测网相联,比官方提早报道了地震波的到来。
20日8时02分,四川汶川电视台就突然中断节目,插播防震减灾局和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的紧急公告:“四川芦山正发生有感地震,汶川将震感轻微,请做好避险准备。地震横波还有42秒到达。”随后开始倒计时。[1]这一紧急公告的播出,比官方中国地震台网发布地震公告的时间(8时16分)早了14分钟。电视台工作人员利用电脑或手机上已安装的预警软件,在获知地震信息后,即刻通过电视这一公共平台向全社会告知,说明其反应之迅速。
在电视直播方面,两次地震中反应最快的媒体有所不同。汶川地震后的下午3时,率先进行直播的是中央电视台,推出了24小时的“抗震救灾、众志成城”特别节目。在芦山地震后,地方卫视启动直播的时间则走在了央视前面。8时20分,上海东方卫视最先开始直播报道震区消息,这距离地震发生刚过去18分钟。但东方卫视在18分钟内做了几件事:信息核实、初步判断破坏程度、决定报道的规模及需投入的力量,并整合可调动的资源。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启动直播报道,体现出该台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能力。
东方卫视的直播比央视提早了1个半小时,成为公众在震后初期获得有关震区消息的主要来源。它一方面播发来自新华社、国家地震局等权威信源的消息,另一方面联系该台驻四川记者和四川当地媒体的记者,播发震感范围、破坏情况、救援组织情况,以及震区的山川地理背景和天气信息。
广播媒体的反应是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广播报道程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从4月22日起,以“国家应急广播”为呼号,向芦山县开播定向的应急频率。这是我国首次在重大灾难事故中使用应急广播。
二、报道伦理: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基本得到落实
与汶川地震相比,芦山地震中的媒体强化了尊重生命的意识,以人为本的理念基本得到落实。地震灾害中值得报道的事实有很多,但用悲惨和死亡来吸引社会目光,在道德上有违人性。2008年汶川地震后,有不少电视媒体直接展示遇难者的遗体画面,未经任何处理;许多报纸将废墟中惨不忍睹的尸骸照片刊登在显著位置,文字报道中还有对悲惨细节的描写。当年记者提问中的“二次伤害”也屡见不鲜,某电视台记者曾拦下刚从废墟中抬出的极度虚弱伤员,不顾采访对象生命垂危,不断进行提问,甚至还出现了隔着废墟采访压在下面的人的情况。当遇难者家属泣不成声时,记者仍举着话筒,提出“那是不是很绝望”之类的问题。这些缺少人性的做法成为后来传媒界集体反思的重要方面,“灾难报道要以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为前提”的理念成为行业共识。
这次芦山地震报道,媒体整体上就比较克制了,至少没有出现聚焦死者的镜头,也减少了对遇难者惨烈状况的呈现。对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幸存者的采访,注重情绪的抚慰,为抓拍痛苦的镜头而诱导提问的情形较少。另外,地震发生后,浙江、湖南、江苏等9个地方卫视停播娱乐节目和电视剧的做法得到社会认可,这一举措虽然会影响广告收入,但从尊重人性和公众感受的角度看,无疑坚守了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