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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量刑标准及法律依据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量刑标准及法律依据 (2011-11-24 14:35:44)
标签: 财经 分类: 合同法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量刑标准及法律依据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量刑标准及法律依据?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认定标准: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 本罪的主体即可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单位。
(4)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合同诈骗罪有以下特点:
一是,行为人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二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了欺诈手段;
三是,合同诈骗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合同主要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各类经济合同,如供销合同、借贷合同等。只要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中。
我国刑法对利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列举了五项具体犯罪情形: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即虚构担保。在签订合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要求,出具合同担保,这是减少合同风险和保障合同履行的常规做法。这里所说的“票据”主要指的是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权属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采用虚构的担保文件的方式欺骗对方当事人而与其签订履行合同,是合同诈骗中一种常见的方式。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与其签订合同的。这是通常讲的“放长线钓大鱼”。即行为人先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后,继续与其签订合同,以骗取更多的财物的情况。(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这是指行为人一旦收受了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给付的上述财产后,一逃了之的行为。“逃匿”是指行为人采取使对方当事人无法寻找到的任何逃跑、隐藏、躲避的方式。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是指除了上述规定的四项情形之外的其他利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
立案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