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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控方所需哪些证据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如何处罚?

什么叫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什么叫传播淫秽物品罪(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控方所需哪些证据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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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是认定组织卖淫罪的关键,如果数个卖淫者为赚钱,而互传信息、互为掩护结伙卖淫,则不以犯罪论处,因为她们都是卖淫者,无主从之分,也无固定的组织策划者,因此仅以治安管理处罚。但如果行为人既参与又组织他人卖淫的,则构成此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控方所需哪些证据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认定以及量刑

一、什么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概念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诱使、唆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或者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用制造假象等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身心健康。

本罪的对象是未染上吸毒恶习或者虽染上吸毒恶习但已经戒除的人。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向他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觉等方法,非法实施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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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控方所需哪些证据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如何认定引诱幼女卖淫罪?

一、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诱使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包括以下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幼女的身心健康权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行为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侵犯幼女的身心健康;2、利用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引诱幼女卖淫;3、犯罪对象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女自然人实施引诱行为,致未满十四周岁幼女从事卖淫,即可构成本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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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容留卖淫罪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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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是否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主体合格与否很重要。此类犯罪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多数犯罪主体限于自然人,也有少数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如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等;还有个别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如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如何认定容留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认定,判多少年?

一、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这里的物质利益,是指除金钱以外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物品,如金银首饰、珠宝古玩、家电房产等。这里的非物质利益,是指金钱、物质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详细

如何认定容留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最多判几年?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他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