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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既然限制死刑,为何不设终身监禁?

什么叫公平和正义。不止是受害者的公平和正义,也是对犯罪者的公平和正义。有罪的人依然是人,受到法律惩戒同时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庇护。死刑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废除或者事实上废除,而中国是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如果你说这符合中国的国情,那就等于说中国人是劣等而野蛮的邪恶黄祸,只有依仗专制统治和严刑重典才能镇压的人。这种说法你可能接受或者认可?所以,若要建设一个文明的社会,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限制死刑是应该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虽然是一句俗语,但是俗语体现的也是底层的思想,虽然朴实但未必进步。生命都是平等的,杀人凶犯因为杀人而被处决,等于因为一条人命又额外葬送另一条人命,本质上说,杀人犯也被死者所杀。并无益于消弭仇恨。而且被处决的人如果被冤枉也就无法挽回,死刑实在是一种野蛮的刑罚。 至于终身监禁,中国有无期徒刑,是完全相同的。死缓是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宣判后关押两年,两年内若没有其他犯罪,即转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通过监狱里的积极劳动表现或者立功来逐渐减刑,但是一般从羁押到释放最快也要20多年。西方的终身监禁也存在减刑和假释,几乎没人会终老于牢底。考虑到中国监狱较为恶劣的环境和十分沉重的无偿劳作负担,这个惩罚可谓很严格,足够满足复仇和伸张正义的法律需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