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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开裸照敲诈小三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利用公开裸照敲诈小三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011-07-13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浏览次数:0

    小红(化名)与有妇之夫刘某有染并被拍下裸照,遭刘某夫妇合伙敲诈。检方指控称,刘某夫妇以公开裸照相威胁,向小红索要5万元,并在小红支付1万元后仍紧追不舍。昨天记者从西城法院获悉,因敲诈勒索罪,刘某获刑2年零10个月;刘某妻子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据当事人小红回忆,两年前她与刘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了解到对方有家室,曾多次提出分手,因刘某不同意,两人一直维持着这段婚外情。今年4月3日,刘某用手机给她拍了一张裸照,没想到这张裸照日后竟成为“把柄”。她说,4月9日,刘某拿着裸照到她的单位与她纠缠,还声称要把裸照发给她的朋友、公司,以及发到互联网上,并以此索要5万元。小红无奈之下先给了刘某1万元。几天后,刘某及其妻子都发来短信,以公开照片为由,再次要求她付款。刘某还将裸照发给小红的家人和同事。4月10日下午,刘某来到南礼士路小红的单位索要钱款时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定,刘某和妻子对小红实施要挟,强行索取钱款,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的妻子明知刘某已提出索要钱款要求,也向小红提出索要钱款的要求,并以对外散播裸照作为要挟,与刘某形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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