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挪用公款罪 >
何某某挪用公款案——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的认定
321 ?323 .同案人陈剑的供述材料证实:1997年11月,何某某因购买 出租车指标而与自己商量从别处引资存人自己所在的农行南方花园 分理处,然后由自己将该款转给何某某使用;以及由何某某付高息 积极引资,将引资款1050万元存人农行南方花园分理处后,自己 多次将款转账到何某某的西部公司供其使用。证人吴荣的证词证实:1997年11月17日,重庆华轻商业 公司从工行解放碑分理处,本票解汇转人300万元到农行南方花园 分理处华轻商业公司活期存折上后,收到西部公司用转账支票支付 的高息。同案人陈剑的供述材料,证实陈剑与何某某为建西部大厦 和归还1050万元款项而共谋继续引资后,何某某于1998年10月从 重庆家具一厂引资600万元存人南方花园分理处,陈剑分次将款转 出供西部公司使用的经过。农行特种转账借方复印件等书证,证实重庆家具一厂在农 行南方花园分理处存款600万元,获得西部公司给付的高额利息的 情况以及陈剑转款600万元给西部公司使用的情况。同案人陈剑的供述材料,证实何某某分二次从永川张家乡 建材经营部引资共计1000万元存人农行南方花园分理处,陈剑将 该款转至何某某西部公司的下属企业重庆联洋物资公司账上供其经 营使用。证人于正全的证词,证实通过资金“窜子”舒威为何某某 引资的过程。被告人何某某的供述材料,供述了从重庆永川张家乡建材 经营部引资1000万元到南方花园分理处,陈剑将该款转到西部公 司下属企业重庆联洋物资公司账上供其使用的经过。同案人陈剑的供述材料,证实何某某分二次从重庆流花美 食娱乐有限公司引资共计411.54万元存人农行南分处,陈剑将该 款转至何某某的西部公司账上供其使用的情况。被告人何某某的供述材料,供述了从流花美食引资 411.54万元到南方花园分理处,陈剑将该款转到西部公司供其使用 的经过。327 ?同案人陈剑的供述材料,证实何某某从铜梁县国有商业总 公司引资300万元存人农行南方花园分理处,陈剑将该款转至何发 玉的西部公司账上供其使用的情况。被告人何某某的供述材料,供述了从铜梁县国有商业总公 司引资411.54万元到南方花园分理处,陈剑将该款转到西部公司 供其使用的经过。同案人陈剑的供述材料,证实从财源公司引资500万元存 人农行南方花园分理处,由何某某用现金支付高息10万元,陈剑 将该款转至何某某的西部公司账上供其使用的情况。司法会计鉴定书,证实存款单位将资金存人农行南方花园 分处的时间、数额以及陈剑划转存款的时间、金额及用款单位等情 况,以及至案发时止,尚有2811.54万元未归还。西部汽车展场及四辆车的评估报告书及领条,证实案发后, 由检察机关所扣押的部分财物经估价,价值4222800元,农行高新 支行巳从检察机关领回。329 ?331 .332 ?333 ?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