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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林春天”小区血案昨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人犯

本报讯记者陈轶珺一场停车之争,打掉了两个家庭的幸福。两个拳脚相加的当事人一个英年早逝,一个身陷囹圄。曾轰动社会的上海歌林春天业主殴打保安致死案在事发近一年后昨天在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王义刚故意伤害罪成立,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事后又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王义刚昨天出庭时与庭审阶段判若两人,之前健硕的身材如今却只能用“瘦”字来形容。该案由王义刚与妻子在“歌林春天”小区内驾驶奥迪A6小车违规停车而引发。时任小区保安的被害人丁师傅上前劝阻王义刚夫妇的违规停车行为,不料双方发生口角并动起手来,丁师傅被王义刚失手推倒在地,因脑部创伤在医院不治身亡。

在庭审时,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集中在王义刚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上,公诉方认为是故意行为。被害人代理律师还建议法庭判处王义刚死刑立即执行。王义刚的辩护律师翟建则将事件归为意外,“应该适用缓刑。”

经过合议庭合议,法院认定王义刚犯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王义刚事发时曾报警,而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因此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丁师傅的家属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只有4年,太轻了。”但是家属表示,因为被告人已经将70万元赔偿的款交给了法院,他们也签署了谅解书。因此也就不便再追究。

(本文来源: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