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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律师费或过百万
昨天,李天一的新辩护人之一、北京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表示,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他还说,他接受李双江与梦鸽委托已经1个月左右。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刑不上老艺术家之子”的惊呼一片。
理论上讲,无论监护人李双江,还是当事人李天一都有这个权力,而陈枢和王冉两位律师也有这样的资格,再说为坏人作辩护,在当今法制社会里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然,我要说的是,这两位律师的行为给我的感觉很不好,像是大忽悠。又像是趁火打劫的骗子。我得知此消息后,居然陡升推荐他俩去搞传销的念头。
对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在当下环境中对于律师而言是名利双收的事儿。辩护无非两个结果,胜与败,如果李天一无罪胜诉,两位律师的酬劳据说可过百万;如果败了,对于社会民意而言属于理所当然意料之中,律师没有任何责任。由于是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尽管败诉名气肯定有了。试想,如果没有“无罪辩护”,天下有谁知道陈枢?有谁知道王冉?他们已经胜利了——不要用“炒作”来形容他们,会玷污了“炒作”二字的。
“律师费或过百万”的说法仅仅是推测,尚没有证实,可能永远是个秘密。我用QQ咨询在线律师,100万是他预估的数字。而这个数字跟我自己的估算不谋而合。大家还记得2006年顾雏军案吗?当时顾雏军委托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当时的律师费是500万人民币。
“我要是律师,就为李天一做有功辩护,若法律允许,我还可以给他做优秀市民、有为青年、少年标兵的辩护。因为,无论胜负,律师都是零风险,即便赚不到钱,还能通过出位扬名立万。这就是中国的现状”——这是我们一位编辑的原话。
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事件,让我一下就想起了“辛普森杀妻”案的辩护。当年辛普森到底掏了多少钱请的“梦幻律师团”,至今还云里雾里,但全世界都知道了律师的厉害。该案在美国又被称为加利福尼亚人民诉辛普森案(People v.Simpson),最终人民败诉。辛普森无罪释放,律师团人员从此名声大噪。还记得华人李昌钰先生吗?他就是当年律师团成员之一,台湾大选“3·19”枪击案处于僵局时,台湾当局不惜重金从美国将他请来的。
我单位的律师说,如果要做无罪辩护,至少要基于两个事实中的一个。第一是律师有真凭实据证明整个案件都是假的,或者李天一没有参与预谋和实施,只是一个旁观者;第二就是李天一虽然和受害人发生了性行为,但被害人是同意的,他没有违反女方的意愿。
而洪道德先生说,除非律师对案情特别熟悉,确定有上述两个事实中的一个,否则,做无罪辩护就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如果无罪辩护不被法院接受,就不能再做罪轻辩护。如此,两位律师的行为跟我的感觉越来越相符了。除了为名、为利,李天一的判决结果,两位律师似乎根本不关心。
任志强闻讯后连续发了3条微博评论。他称,“对任何不法行为的批评都应鼓励。没有个人的违法行为在前,何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任何客观理由都无法掩盖个人主观行为的罪恶”。而对于律师要做无罪辩护一事,任志强反问“何为无罪。难道被强奸者有罪?”
网友“DAKEAI”表示,法律赋予律师这个权利,做无罪辩护很正常。但要真打赢了才不正常。
从网友的质疑中,我明显感到大家只看到了两位律师的表面,而“无罪辩护”背后所隐藏的一本万利、稳赚不赔、名利双收等结果,几乎完全被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