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辩护律师 >

死刑案件常用辩护方法

死刑案件常用辩护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刑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二、法律性质辩护。如:要慎杀、少杀,若滥杀无辜,反而会导致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三、法定从轻辩护。如:自首、立功、犯罪未遂等。

五、刑事政策辩护。如:和谐社会。

六、死缓辩护。

七、人道主义辩护。如:中国传统尊老怜病观念以及社会体恤老人弱者的人文环境来看,只要管束于监舍内,是不再会有社会危害性了。

八、排除舆论干扰辩护。

九、对比其它同类案件量刑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