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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法定性。有权使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包括其他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者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严重构成犯罪。 2,对象的特定性。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是现行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其他参与任何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内容的人身强制性。 4,目的的防御性。 5,时间的临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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