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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录:一起故意伤害罪

庭审实录:一起故意伤害罪 (2013-06-05 11:29:35)

标签: 故意伤害罪 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教育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为大家直播的是本站辩护律师徐晓洁担任辩护人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简要案情:2011年9月14日,被告人刘某某在仇某的纠集、指使下,结伙三名男子至XX区某夜总会,被告人刘某某使用铁棍对夜总会工作人员顾某实施殴打,致使被害人脾破裂,右手食指完全性骨折,右侧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如实供述了以上犯罪行为。

 

[书记员] 说: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 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 不得发言、提问,对法庭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五、 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和寻呼机关闭或调整至振动档。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旁听人员,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或责令其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法庭审理准备工作完毕。请开庭。
[审判长] 说: 传被告人刘某某到庭。 

[审判长] 说:   【击法槌】现在开庭。     

[审判长] 说: 被告人,你的姓名?(核对被告人身份)  

[审判长] 说: 被告人刘某某,上海市XX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  

[被告人] 说: 收到了  

[审判长] 说: 什么时候收到的? 

[被告人] 说: 2011年12月6日 

[审判长] 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海市XX区人民人民法院今天对上海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审判长] 说: 现在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名单。
  本合议庭由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人民陪审员XX组成,书记员XX担任法庭记录。
  今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是上海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
  今天出庭为被告人刘某某辩护的是被告人刘某某委托的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洁。
[审判长] 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告人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调换。被告人刘某某,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 说: 不申请  

[审判长] 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 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二、 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三、 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刘某某,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没有?  

[被告人] 说: 清楚了。 

[审判长] 说: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 说: (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 说: 被告人刘某某,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意见?

[被告人] 说: 没有意见。自愿认罪。 

[审判长] 说: 鉴于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被告人刘某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本院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后,将依法对你作出有罪判决,并酌情从轻处罚,你对此有没有异议?

[被告人] 说: 没有意见  

[审判长] 说: 公诉人有没有意见 

[公诉人] 说: 没有

[审判长] 说: 辩护人有没有意见

[辩护人] 说: 没有。  

[审判员] 说: 公诉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讯问?  

[公诉人] 说: 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时,你声称没有进入现场,只是在外围,这个供述与现在当庭的陈述有矛盾?以哪次为准?  

[被告人] 说: 以现在当庭陈述的为准  

[公诉人] 说: 为何在公安和审查起诉阶段不如实供述?  

[被告人] 说: 因为担心自己的罪责加重,有思想包袱,所以之前没有如实供述。 

[公诉人] 说: 你为何要去殴打被害人顾某 

[被告人] 说: 因仇某与顾某存在纠纷,仇某是我朋友,当天晚上叫我去吃饭,喝酒的时候提议叫我去帮忙,我就去了。 

[公诉人] 说: 当天还有谁一起去的  

[被告人] 说: 除了我和仇某之外还有三个人,那三个人我不认识 

[公诉人] 说: 你们是怎么打的顾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