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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挪用公款罪律师辩护

广州挪用公款罪律师辩护

2012-1-6 13:45:49   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

  • 价格: 面议

        
        电话:159 157 21415闫律师
        QQ:132 646 735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层1101、1108室
        闫嫣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011303832)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学位。现为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市注册律师。执业以来,承办各类刑事、劳动、经济等仲裁、诉讼、非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审查合同,知识产权维护,清理债权债务,出具律师函,处理劳资纠纷及法律咨询等。
        为个人提供法律服务:刑事案件各个阶段提供法律服务,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侵权赔偿,劳动纠纷,婚前、婚后财产见证,财产分割,变更抚养权/费,继承,赠与,房产、商铺买卖租赁,各类民事纠纷等。
        温馨提示: 1、如果是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判决生效之前,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经办案件公安人员以及其近亲属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 2、家属虽不能会见到嫌疑人,但为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正常营养及日常生活所需,可以每月给他存300-500元的生活费。存钱地点位于看守所的服务大厅。 3、委托律师,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以免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即早聘请刑事辩护律师,有利于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阶段得到刑事律师的会见与沟通,有利于充分地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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