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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及法定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及法定刑 (2010-04-09 17:44:31)

标签: 杂谈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概念: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

 

    三、认定:

    1、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场所认定

    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应从广义理解,泛指一切可供吸毒的空间,既包括行为人自己的住宅,也包括行为人取得使用权或支配权的旅馆房间、办公室、娱乐场所的包厢等。

 

    2、本罪与他罪的界限

    第一,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第二,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为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而后者是行为人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

 

    四、法定刑:

    《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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