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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已婚。.因于婚外第三者女性之间产生了矛盾,想与其断绝联系,第三者以感情受伤害为理由,要求本人赔偿其一年的房屋租金现金10万元,并威胁如不能满足的话就会让本人及家人不好过。过后本人迫于压力先第一次给了2.5万元现金。之后第三者女性屡次索要余款并威胁鱼死网破,本人承受巨大经济及精神压力,故来咨询律师,此情况可属于敲诈勒索? 问题补充: 我本人有保留与其微信聊天的聊天记录截图,并有银行转账的记录证明,请问如需立案还需要什么样的证据?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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