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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分论坛:踔绝名家 灼见溢彩

    以“刑事一体化与刑事法治之完善”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刑事法学分论坛11月18日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前副校长徐静村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周道鸾教授、北京大学白建军教授、中国公安大学崔敏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屈学武研究员、山东大学周长军教授、中国航天社会系统实验室常远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王文生院长、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姚石京、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陈明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王政勋教授以及数十位我校教师就刑事一体化与刑事法治的完善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我校数百学子悉心聆听。

    高铭暄教授和贾宇校长先后致辞。高铭暄教授指出,刑法研究多是社会管理阶层的问题,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主要方式,从而得出刑法与社会管理创新密切相关的结论。贾宇校长阐释了社会管理的本质,并强调社会管理最大的创新是管理主体的创新,法律框架内的社会管理创新才是有生命力的创新。

    周道鸾教授以“增强司法的民主性和公开性,落实公开审理的宪法原则——以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为视角”为主题,分析了二审发回重审的现存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从立法、司法、思想、制度改革四个方面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西北政法大学宣炳昭教授和郭洁教授分别从刑事司法实务、现行法律规定的角度对周道鸾教授的演讲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白建军教授认为“实证方法研究是每天行走着的活生生的社会公正”,他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了死刑与国家的人口密度、民族个数、经济因素有关。实证研究方法得到了众多专家学者的肯定。西北政法大学杜发全教授认为这一方法是学习刑法应当推广的方法之一,而西北政法大学张国伟教授则指出实证研究有助于改革与改变观念。

    屈学武教授《转型社会与微犯罪设置反思》的主题报告,从社会变迁说谈起,最终落实到微犯罪是主观罪过,原则上是主观上的过失的观点,同时,屈学武教授阐释了基本法条与补充法条的关系。在屈教授精彩的发言之后,西北政法大学喻贵英教授以危险驾驶罪为例,对屈学武教授微犯罪的部分观点发表了意见。

    徐静村教授做了《诱惑侦查的应用与控制》的主题报告,指出正确运用诱惑侦查取决于依法授权的限度。提出刑事执行、刑诉与刑法可以在我国刑事法三足鼎立。

    周长军教授从“不该起诉而起诉”、“随意变更公诉”、“恣意重新起诉”、“公诉权滥用的成因”及“如何防范公诉权的滥用”入手,讲解了公诉权滥用的表现方式。

    王文生院长从“先刑后民”的五大弊端着手,推导出“先民后刑”的正当性与积极性,并提出了对此的立法思考。

    姚石京主任以“司法分权原理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启示”为题,提出司法权经历了控审分离、侦查执行权与侦查(指挥)决策权的分离,而侦查权、审判权、检察权的再分权对促进司法的公平公正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常远教授以幽默风趣的形式,探讨了法治系统工程,通过分析系统与工程的定义,将系统比作法律制度,将工程比作法律实施,从而得到“系统不得出现不满意状态,否则工程将得不到有效运转”的理论。

    在各位学者深刻而又精彩的学术交流之后,陈明华教授对分论坛进行总结。他对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进行了高度的赞扬,对参与论坛的嘉宾表示了由衷的感谢。陈教授希望,司法人员、执法人员都要忠诚于法律,为法律的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分论坛的第一、二环节分别由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院长毕成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处社教授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