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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未曾宣读的催人泪下的故意杀人案辩护词


【案情梗概】被告人洪志玲,女,1970年12月21日生,初中文化,2010年9月6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监视居住,同年10月3日被刑事拘留,2011年6月7日执行逮捕。2012年4月23日提起公诉,同年5月31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2年6月6日提起上诉,2012年9月25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现二审判决尚未下达。

2010年9月4日晚上8时许,被告人洪志玲吃过晚饭后,带儿子季正尧(九岁)回到了南京市武定新村家里。当晚9时许,婆婆杨秀兰打电话问:“季宁生是否回家了?”洪回答:“还未回来”(注:季宁生系被告人的丈夫,当晚正与朋友在外喝酒),杨又问:“你在干啥?”洪答:“正在替孩子洗澡。”次日早上6点半左右,婆婆杨秀兰来为孙子季正尧送早餐,叫开门无人应答,于是用钥匙开门。开门后发现儿子季宁生和孙子季正尧倒在床上,身上有血迹,身下有一大滩血;儿媳洪志玲倒在床边地上,身上有多处伤口,地下有一大滩血。她用手分别去推摇了三个人,均毫无反应。接着又去号脉,已无脉搏跳动。她想拨110报警,由于慌张没拨成功。后由邻居老太帮忙拨打了120和110。早上7时许120赶到,发现季宁生和季正尧父子已经死亡,尚有生命迹象的洪志玲被抬上了救护车。当日7:40经医院门诊急诊检查:洪志玲处于昏迷状态,血压70/40mmHg,颈下长约10cm伤口,有小气泡出血较多,脐上见一5cm伤口,左腕掌尺侧、左上背掌侧见多发伤口,右腕掌上臂见多发伤口,右掌有一长约10cm的贯串伤口,大鱼际伤口长约4cm,左上肢及背部多发小针眼状出血点。诊断1、失血性休克;2、多发锐器伤。后经法医学鉴定,认为洪志玲身上所有的伤口均可由自伤产生,结论为自伤所致。

经现场勘验,一中年男子(系被告人丈夫季宁生)仰躺在床上,颈颌部有4处刀伤,其中左颈部伤口与右颈部伤口贯通;一男孩(系被告人儿子季正尧)侧卧在床上,全身有多处刀伤;两人均没有生命迹象;床上、地上有很多血。男性尸体头边放置一把黑色刀柄的单刃刀,全长30公分,刀刃长18公分,宽4.3公分。地面血泊中,有一把黑色刀柄的单刃锯齿刀,全长32公分,刀刃长20公分,宽3公分,两把刀上均沾有血迹。

洪志玲经抢救免于一死。在案发第二天凌晨(6号)3-4点钟时,当洪志玲刚从麻醉中苏醒,就叫护士拿来了纸笔,写下了“我对不起家人和所有的人,现在我把能(用得)着的器官都捐出,让能(用)得着的人,因为我做出了糊涂事,再一次对不起家人和所有的亲朋好友……决(觉)得和家人一起死,是种解脱,现在我唯一能补救的,让我有用的器官都捐出……”的材料。后来,在洪志玲的多次问话笔录和多次写给警方的材料中,均表明人是自己杀的,忏悔不已。但当警方及检察、审判人员问及杀人经过和杀人动机时,被告人每次均表现出痛苦状态,不是流泪、沉默,就是摇头,说“不记得”了。

案发后,历时20个月零26天的侦查、审理,经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和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两次精神病学司法鉴定,均结论洪志玲在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一审法院于2012年5月31日宣判洪志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天,张赞宁律师接受了洪志玲母亲马成明的委托,担任洪志玲的二审辩护人。2012年6月6日在首次会见洪志玲时,洪志玲在马成明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上,加签了自己的名字,捺了手印,表示追认。

接案后,张赞宁和孙乔圣律师认真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6次会见了被告人,洪志玲均承认是自己杀人了,但问到作案过程时,却总是流泪、沉默不语,当被问急后,她会偶尔冒出一句“我当时脑子一片混乱”。这究竟是失去了记忆,还是刻意隐瞒?

本案尤为令人啧啧称奇的是,案发次日,嗅觉灵敏的《现代快报》、《扬子晚报》、《金陵晚报》、《南京晨报》等媒体都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并众口一辞的认为,凶杀案的起因是源于“对孩子的家教问题上存在分歧”。侦查才刚开始了几个小时,媒体为何就能如此断案,料事如神?并与后来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公诉机关的起诉书、精神司法鉴定报告,甚至法院的一审判决,所给出的有关洪志玲的杀人动机(起因),竟然高度吻合。作为一个“神志正常”的人,怎么可能因为在对孩子是否应请家教的问题上有分歧,而要将整个家庭都给毁掉呢?起诉书与判决书对这一事实的认定何以令人信服?!

查全部卷宗材料,洪志玲不仅从未否认是自己杀人,而且在手术麻醉苏醒后的第一时间就写下了“我对不起家人和所有的人,现在我把能(用得)着的器官都捐出……”的材料。这分明就是她的自首书啊!通过查阅大量的精神病学资料,结合卷宗材料所反映的事实和自己的调查,这时张赞宁律师已成竹在胸,很快写出了2500余字的《关于对洪志玲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书》,并收集到了29项证据,准备在开庭时当庭递交。接着,花了十天时间,经返复修改推敲,草拟了18000余字的二审辩护词,只等开庭。开庭前,有看过该辩护词的一些律师同行表示:我从未读过这么精彩的辩护词。有的则连称:“太精彩、太精彩了,催人泪下,我是含着眼泪读完的。”但遗憾的是,洪志玲的亲属在开庭前几天,背着张、孙两律师,更换了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