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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限制劣迹艺人通知 解禁没谱儿,吸毒艺人基
日前,关于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在网上传开。文件全称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影视公司工作人员、影视策划人及经纪人,这些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广电总局虽未用“封杀”二字,但此《通知》的威慑力已经和“封杀”没有太大区别。
期限:解禁是没谱儿的事
广电总局的《通知》中为了“营造良好氛围环境”针对五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每个要求都出现了“暂停”的字样,也就说,从字面意思上理解的话,广电总局并非封杀劣迹艺人,而是暂停他们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这个所谓的‘暂停’和封杀没啥区别了。像这类的《通知》一下达,谁还敢用那些艺人呢?”国内某著名影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通知》中的‘期限’很难说,至少两年内,影视公司都不敢用这些艺人。”另一位业内人士说道,“其实这次谁都没想到政策能要求的这么彻底,本来还有一些侥幸。”
影视策划人谢晓虎更直截了当:“广电总局的《通知》对那些艺人的影响很可能伴随终生,尤其是涉嫌吸毒的艺人,以后要想翻身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