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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以哪方为准呢?

我在淘宝网上找人代购日本雅虎的东西,但是由于日本运输到福建耗时1个月,支付全款(其中包含了一些多收取的错账)后确认收货超时导致淘宝网系统自动放款给对方,而对方只发给我部分东西,拒绝退款并且概不发货,涉及金额1万多人民币。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报警吗?另外诈骗立案标准以双方户籍所在地哪一方为准呢?诈骗立案标准的金额为多少?我是福建泉州石狮人,对方江苏常州人。望答复,谢谢

2012-2-18 4:09:23补充:
我联系淘宝网的客服,客服答复涉及金额少的话可以申请客服介入,于对方网店的1000元消费者保障保证金以及当前尚未放款的1500元里退款。但是目前涉及数额大于25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