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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碎尸凶犯被执行注射死刑

  商报讯 (记者 甘菊萍 通讯员 汪国忠)10月15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命令,将杀人碎尸的罪犯朱建华执行了注射死刑。

  记者了解到,现年57岁的朱建华,系武威市民勤县人。2012年1月10日,朱建华以谈生意为由,打电话将被害人高某约至武威市凉州区其租住的平房内。期间,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朱建华持一把铁锤击打高某头部,最终致高某死亡,后朱建华又将高某的尸体肢解后藏匿于院内的蜂窝煤堆中,拿走高某随身携带的现金4000元后逃离了现场。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以上事实,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建华死刑,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宣判后,罪犯朱建华不服,提出上诉。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朱建华死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10月15日对罪犯朱建华采取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