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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点:原贵州政协主席落马王立军越洋智取黑

  每周法治热点由人民网、中国法院网、新华网、央视国际联合推出。本期(11月2日-11月9日)内容如下:

    ■重庆涉黑女老大谢才萍一审被判18年 
 

谢才萍被押出法庭 人民网记者 陈新摄


  11月3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才萍纠集多人开设赌场,并制定了赌场规则、人员职责,还专门雇人顶罪,并向有关司法人员行贿,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该犯罪团伙的行为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
    谢才萍案审判长释法:为何只判谢才萍有期徒刑18年?
    重庆涉黑女老大谢才萍的十年江湖路

    ■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越洋电话智取黑老大

重庆市公安局现任局长王立军


    自重庆“打黑”以来,50岁的王立军成了媒体竞逐的对象,数十家媒体齐聚山城,各种报道连篇累牍,但王未直面过任何一家媒体。“王立军现在越来越低调了。”一位警方人士向记者说,“即使是汇报工作,他都尽量不再亲自出面,而是由政法委领导与分管副市长汇报。王立军说过一句话:荣誉是团队的,痛苦是自己的。‘打黑’涉及方方面面的矛盾与斗争,他要自己一人来承受。”
    王立军V.S.文强 重庆两个"打黑英雄"的较量
    重庆市民登整版广告向打黑致敬:感谢薄熙来王立军

    ■“天价捞尸”当事人涉敲诈勒索被拘留   


    11月7日,湖北荆州市政府通报“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决定对其治安拘留15天、罚款1000元。陈波除了收取打捞费用外,还趁学生处弱势的情况下,向师生索要额外的价值300元的烟、矿泉水钱,并且这个过程耽误了30分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10月24日,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3名学生英勇献身。
    天价捞尸公布调查结果央视质疑仍存多个疑点

    ■原贵州政协主席黄瑶被传有多名情妇

资料图: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


  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因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据悉,黄瑶落马,缘于其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任职期间对中央一扶贫项目的违规操作。还有报道指他涉嫌收受下属官员财物及生活腐化、包养情妇等问题。

    ■北大第一医院被告“非法行医”案二审开庭 
 
  11月5日,媒体报道的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导致病人死亡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当庭没有宣判。2005年12月,王建国的妻子熊卓为到该院看病,次日接受了骨科手术。2006年1月31日,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死亡。王建国认为,对其妻进行观察、诊疗、抢救的于峥嵘等三名主治医生当时不具备行医资格,属于“非法行医”。2007年10月,王建国将北大第一医院起诉至法院并索赔500万元。
    北大在校学生无证行医致本校医学教授手术死亡
    卫生部要求核查并公布北大医院事件

    ■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宣判


  10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王佳俊的父亲原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峥嵘为了使其女儿能够读上本科大学,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及高考成绩信息等资料、伪造被冒用者的户口迁移证及学生学籍档案等手段,并通过其他途径使其女儿以被冒用者的身份就读大学,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王佳俊罗彩霞当年高三班主任被双规
    记者调查: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读大学路线图

    ■公安部:儿童失踪和被拐案件要立为刑事案件 立即侦查

    11月5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杨东介绍“宝贝寻家”活动有关情况时说,为有针对性的抓住这个时机进行查找,公安部打拐办规定凡是接报儿童失踪和被拐的案件,立即要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组图:首批60名未查清身源的被拐儿童信息公布
    警方称拐卖儿童已形成盗抢售“产业链” 利润达数十倍

    ■“花钱买刑”有望被规范
  
  据报道,最高法院将就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标准作出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不同意“花钱买刑”的说法,他认为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后获得从宽处理是刑法“罪刑相当”原则的体现。他表示,在类似个案中,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是相对不变的,但社会危害是可变的。被告人把被害人打残或者打伤后,给被告人50万元,被害人的后半生就有了一定的保障;如果另一个被告人也把被害人打残或打伤,却一分钱没给,被害人一生就可能没了依靠,他的家庭也可能从此陷入贫困。因此,对两种情况的依法处刑当然也不一样。”

    ■《拘留所条例》征求意见 警察虐待被拘留人拟追刑责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9日将《拘留所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规定,拘留所人民警察在执行拘留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的;指使、纵容被拘留人侵害他人的;侵占、挪用、故意损毁被拘留人财物或者不及时返还被拘留人财物的;违反规定为被拘留人办理请假出所的;收受被拘留人及其亲属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强迫被拘留人劳动的;利用被拘留人管理其他被拘留人的;违法收拘、提前解除拘留或者拘留期限已满未解除拘留的;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被拘留人伙食费拟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禁收任何费用
    我国拟规定被拘留人非正常死亡检察机关应立即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