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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取缔两个非法瓶装燃气经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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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宁波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监管中心获悉,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会同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等单位日常巡查、先后取缔了江东北路原农药厂拆迁地块和海曙区桂芳巷的两个非法瓶装燃气经营点。这两个经营点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又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现场没收各类液化气钢瓶130余只和用于倒灌的软管、电子秤等工具。此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江东北路原农药厂地块的经营点,经营者利用拆迁地块搭建的临时棚屋,从事非法倒灌。利用软管、加热工具等,将50Kg液化气钢瓶的液化气倒灌至15Kg的钢瓶,且灌装的量低于正常的标准,经过自行塑封后,销售配送至饭店、居民等用户。桂芳巷经营点,经营者在狭窄的民居内存放34只液化气钢瓶,并印制了大量的写有“宁波燃气”、“兴光燃气,保质保量”等字样的小广告,以假冒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危害性大。如桂芳巷经营点钢瓶存放和起居混杂,为了隐蔽,房屋门窗紧闭,通风不良。屋内私接电线,使用的电器都未防爆,甚至日常烧菜做饭都在钢瓶旁边,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无证瓶装液化气经营者为追求利益,进行燃气倒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甚至提供给用户的液化气钢瓶往往存在各种问题。如江东北路农药厂拆迁地块经营点经营者的液化气钢瓶绝大部分是从收破烂那里购买的,有的已超出使用年限的报废的“螺丝瓶”及超过检验期限的过期瓶。短斤缺两,坑害消费者,也是无证经营者常用的手段。江东北路农药厂拆迁地块经营点经营者通过倒灌,15Kg钢瓶里面的液化气重量比国家规定的标准少了约2.5公斤。这些无证经营者提供的液化气的气质得不到保障。
当前,“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在我市市政公用行业如火如荼开展着。无证瓶装液化气经营行为,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又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是本次专项行动中燃气行业的重点打击对象。在此,市城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若要使用燃气,就要去正规的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站点购买燃气。市民如发现有任何的违法违规的燃气经营行为,可拨打96310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城管部门将及时进行查处。
通讯员 王祝芳 汪振和 王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