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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屠宰场 长沙两经营户被判非法经营罪

  两名经营户为了偷税,私设屠宰场屠宰生猪,销售白板肉,销售金额达88万元。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两人提起公诉。10月15日,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FmT潇湘晨报网

  黄某和蒋某都是肉联厂的下岗职工。去年2月,两人在芙蓉区马王堆火炬村一民房内,未经批准私设屠宰场,陆续屠宰生猪,销售白板肉。两人合伙租房,各自组织生猪货源、销售经营 ,所获利润归各自所有。FmT潇湘晨报网

  检方指控,自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黄某向多名经营户销售白板猪肉,非法经营数额达88万元。自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蒋某向两名经营户销售白板猪肉,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2014年4月24日,公安机关将该屠宰场查处,民警当场扣押白板猪肉947.5公斤。FmT潇湘晨报网

  法庭上,黄某和蒋某均承认,私设屠宰场是因为不想交税,并没有考虑到法律后果。对于最终获利金额,黄某称没有赚到钱,蒋某则表示除了成本,一年赚个三四万。FmT潇湘晨报网

  对于检方指控的非法经营数额,黄某提出异议。他表示,销售的猪肉并没有指控的那么多,“中间我出了一次车祸,休息了两个月,没有营业。”蒋某也证实了这一点。合议庭对此予以确认,减去其车祸期间的两个月,黄某非法经营总额为76万元。FmT潇湘晨报网

  法官当庭宣判,黄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10万元。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处罚金5万元。FmT潇湘晨报网

  潇湘晨报长沙10月15日讯 刘志杰FmT潇湘晨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