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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其发展规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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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刘超律师,自1996年7月起执业,具有17年律师实务经验,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刘超律师以向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理念,一直致力研究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公司法、...[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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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其发展规律分析
来源: 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admin时间: 2013-02-18 11:45:14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社会犯罪中,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罪犯中就有约 10名是14——18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人数逐年上升,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规律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规律特点
总的来说,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律特点:
1、青少年犯罪总数呈上升趋势
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无论从人数和作案数都明显呈上升趋势。以我们焦作为例,2000年全市查获青少年犯罪人数3633人,2001年全市查获青少年犯罪人数4739人,2002年全市查获青少年犯罪人数4789人,这些数据说明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人数及比例都呈上升趋势。①
2、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
青少年犯罪成员从年龄上看日益低龄化。从焦作市2000年至2002年查获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来分析,2000年查获的3633人中,17岁以下的有 249人,占总数的7%,2001年查获的4739人中,17岁以下的有402人,占总数的8%,2002年查获的4789人中,17岁以下的有718 人,占总数的15%。②
3、犯罪类型多样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几乎涉及整个犯罪领域。从焦作市近年来破获的青少年案件来看,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方面,但凶杀、强奸、伤害、敲诈、吸贩毒案件的比例都有所上升,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破获的以韩保红为首的团伙中,主要以青少年为主,犯罪涉及抢劫、绑架、强奸、寻衅滋事、伤害、贩毒等。③
4、犯罪形态团伙化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团伙化越来越明显,且团伙作案日益增多。以焦作市为例,2000年全市打掉青少年刑事犯罪团伙283个,这些青少年犯罪团伙以一定的方式和社会联系为纽带结成,有的以同学关系组成,有的以居住地结成,以成年犯为主少年犯参与,少则三、五人,多则二十余人,进行抢劫、强奸、盗窃等团伙犯罪活动。如:2000年初,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侦破的以赵亮为首的十六人抢劫、强奸团伙案,其成员全部为青少年,均由在校学生和失学少年组成。2000年初,焦作市刑侦支队侦破的以柳建军为首的七人抢劫、强奸、盗窃团伙案,全部为居住在一个村的青少年所为。④
5、犯罪方式日趋智能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当今世界已进入高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现代信息的传播方式使犯罪方式、作案手段在青少年中传播速度极快。青少年不断搜集、吸收影视文艺作品中描写的犯罪手段、犯罪方式以及反侦查的伎俩,并加以模仿,使犯罪手段、方式更加趋向成人化、智能化。2000年初,焦作市山阳公安分局侦破的骨灰盒敲诈案中,罪犯王科、郝杰为实现犯罪,首先多次到殡仪馆踩点,预谋盗窃骨灰盒用以敲诈殡仪馆,接着又用偷来的身份证在郑州交通银行某营业部办理了能在全国支取现金的太平洋借记卡,二人将盗窃的骨灰盒隐藏异地后,又购买了不需任何证件担保的中国移动通信“豫通卡”,然后与殡仪馆的领导联系,威胁殡仪馆将钱汇入其提供的太平洋借记卡帐户内,来达到犯罪的目的。
6、犯罪突发义愤化,手段残忍,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变化的复杂时期,此时生理发育趋于成熟,精力旺盛,血气方刚,但缺乏社会经验,且普遍存在很强的逆反心理,情绪不稳定,易冲动,自控能力差,有时往往在外界的影响和刺激下,突发犯罪,不记后果,其盲目性给社会、家庭,包括青少年本身都造成了极大危害。从焦作市这几年侦破的几起青少年杀人案件来看,皆是因为生活中的琐事和矛盾而杀人的。如博爱县公安局侦破的范明臣(17周岁)杀人案,范仅因与女友司艳玲断绝关系未成,一气之下用石头将女友砸死后焚尸。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