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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钦友:顾抱家贩卖毒品罪无罪辩护成功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二、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有贩卖毒品罪,证据严重不足

(一)证人耿某与王伟的证言没有证明力,收集程序明显违法

1、证人耿某与王伟的证言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公允性

首先:侦查人员在案件侦破上都具有非常强的功利因素。即便是具有警察身份的侦查员,同样会为了扩大“战果”、立功受奖,或者当自己侦查的案件有可能搞错而为了保全面子故意做虚假陈述,也有可能有什么不光彩的事情而特意掩盖。

其次,证人证言的灵魂在于客观独立,没有客观独立性就没有证言的真实性,侦查人员作自己经办案件的证人恰恰破坏了证言的客观独立性。

2、证人耿某与王伟的证言的收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四、众多直接证据没有收集,公诉机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1、两被告人的通话记录

2、毒品交易现场监控摄像视听资料

3、银行取款交易信息书证

  以上辩护意见,系辩护人沥血写成,恳请合议庭给予充分重视并给予考虑采纳,谢谢!

                            

温钦友 律师

二00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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