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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时候才能领到拆迁补偿款?”

日期:2014-05-26 20:16 来源:法新网 作者:孙安清 点击: 277 次

  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的100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时达三年仍然没有领到手。江苏男子纪如同的拆迁补偿款该谁决定?该谁发放?该何时发放?《法制与新闻》记者日前来到事发地江苏省南通市所辖的如皋市进行了采访。

  纪如同:协议签了3年仍没领到拆迁补偿

  家住江苏省如皋市宁海东路666号的男子纪如同向记者讲述了他的复杂经历:

  2004年初,他出资租赁如皋市如城镇(以后变为如城街道)纪庄村12组的24亩多集体土地,成立如皋市福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建筑面积6739平方米。根据公司法要求,他除了让妻子宗美红当大股东之外,还借用纪庄村(以后变为纪庄社区)党总支书记、纪庄村民委员会主任纪学林儿媳陈娟名义为股东。陈娟实际没有出资,也从没参与企业分红。后来,福天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06年初处于困境状态。2006年3月21日,一债权人申请如皋市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福天公司强制执行。纪如同没料到,2006年4月16日,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陈娟竟然擅自代表公司以270万元的低价一纸协议把公司价值近600万元的资产转让给了纪庄村委会。

  后来,因为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近400多万元债务蜂拥而至,如皋法院在执行中裁定,认为陈娟有虚假出资的意图,就追加陈娟为被执行人。可能怕被巨债牵连,陈娟在2007年9月19日,向如皋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认为本人系挂名股东,不应由本人承担。接着,如皋法院驳回了陈娟的异议。2008年12月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裁定中撤销了如皋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为摆脱股东身份,陈娟在2010年1月10日到如皋法院进行了起诉。2010年3月12日,如皋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形式确认了陈娟非公司股东身份。另外,纪庄村、纪如同、宗美红(当时已经和纪如同离婚)三方签订调解协议,将福天公司财产归还纪如同。之后,唯一的股东宗美红也做出股东决定,对公司予以解散,福天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纪如同一人享有或承担。

  纪如同自认为他的好日子来了:根据如皋市委市政府的规划及要求,如皋西部园区建设指挥部从2011年2月26日起要对包括纪如同厂房地段进行拆迁,包括地上附着物、搬迁补偿等项目在内他应得拆迁补偿款1085万元。

  2011年3月30日,如城镇纪庄社区居委会与纪如同签订承诺书,居委会承诺,在纪如同确认交房后15日内,补偿款足额到位,逾期则由纪庄居委会全额垫资到位,拖欠一天居委会赔偿纪如同10万元,超过一周后,纪如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看到了曙光的纪如同为了积极配合拆房,主动带了百余号人来到现场,配合政府把自己的房子拆了。但三年过去了,他却一直没等到村委会兑现承诺。

  本来顺理成章就能得到本该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为何风云突变,事与愿违?

  街道办:事情没调查清楚我们不能付款

  如城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郭桂忠向记者解释,纪如同与村委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有人到市纪委举报纪如同的补偿数额过大造成村里的集体财产流失,法院对纪庄村党总支书纪学林的刑事判决也牵扯到纪如同,他们按照上边的意思,在事情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对拆迁补偿款停止支付了,待到事实查清后再说。

  “卖给村里时270万元,村里退回时遇到拆迁变成1085万元,两个数字太悬殊了。”郭桂忠说,这边村民持续告发,那边纪如同和崔爱红经常来讨要拆迁补偿款,没办法,2013年初,官方成立专案组起草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决定让纪如同亏一点,少拿点补偿款,希望纪如同和村委会双方坐下来和谈。没想到纪如同坚决不同意。

  当记者问及政府和开发商当时是否具备拆迁许可证、为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先补偿后拆迁”要求、为何不履行当初和纪如同签订的拆迁协议时,郭桂忠和街道办的宣传委员钱玉璐都没有回答。

  记者也从以下两份文件发现了如城街道办的止付通知:

  2012年4月初如城镇政府告知纪如同:“接群众举报,因对你的厂房补偿数额过大,市纪委正在调查,停止支付补偿款。”2012年8月12日,如城镇政府给如皋法院发文,称因为信访原因和补偿数额过大,市纪委正调查处理中,补偿款至今没给付纪如同,待市纪委调查处理结果确认后再将补偿款项给付应得人。

  街道办所说的上头到底是怎样的意思?他们是否有权或者已经推翻了纪如同的拆迁补偿协议?

  法院:我们的判决没有涉及到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