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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村青少年结伙犯罪发人深省

    2008年11月13日上午宜阳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一起未成年团伙犯罪案,我作为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参与了诉讼,通过大量的指控事实和证据,证实了在三年时间内,居于同村的20多名未成年人实施强奸、抢劫、盗窃犯罪活动,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其行为令人发指。像这样整村未成年人结伙犯罪的情形,在全国也十分罕见,暴露出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严重缺失,值得人们深思。

下边是转之2008-11-15 16:48:49《宜阳视窗》李惠民撰写的文章 

宜阳法院开庭审理一团伙案

    13日上午,宜阳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强奸、抢劫、盗窃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26名被告人出庭同时受审。
    据宜阳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王兵兵等26名被告人,最小年龄17岁,有15名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其中15人被指控犯强(轮)奸罪13起,被害人年龄最小的不满14岁;8人参与抢劫犯罪5起;7人参与盗窃犯罪18次,主要盗窃宜阳县工业开发区在建或已投产企业的机械设备等,价值近4万元;2人非法收购盗窃赃物,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该案在宜阳影响很大,社会危害极大。
    由于被告人多,检察机关宣读起诉书的时候,审判厅被告人席上站满了长长一排被告人,辩护人席上也是阵容强大,辩护人众多。因为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和强奸等隐私,法庭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因此今天到法庭参加旁听的人不多,除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外,其他人员谢绝旁听。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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