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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爆:北京师范大学成立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内

8月18日,北京师范大学在友谊宾馆举行酒会,宣布成立“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任命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赵秉志担任该院院长,同时由从中国人民大学“引进”的五名刑法学研究团队组成该院学术骨干力量。此事瞬间在中国高等教育界掀起一场宣然大波。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讨论,对高校间近年来以“985工程”二期及其“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为导向,展开的人才争夺战的讨论成为这场事件的焦点。作为一名法学界人士,本篇仅为其提供些许内幕素材。

赵秉志,男,河南南阳人,1956年出生,1981年毕业于河南郑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于198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作为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毕业,1990年至1991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副所长、国内核心期刊《法学家》杂志常务副主编,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等一系列社会头衔。先后被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全国十名“杰出
  青年法学家”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被纳入北京市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百人工程”,人事部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一系列荣誉、成就、社会名望、学术光环的背后日益膨胀起一颗追逐私利的贪婪之心。赵秉志觊觎人大法学院院长久已,因其未果多次萌生去意。早在2000年初,赵秉志就曾打算调往最高人民法院刑法研究室任副主任(副局级),开始其仕途生涯,但又因种种原因未能成行。2005年3月法学院领导班子换届,经民意测验及多方征求意见,原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王利明当选为新一任的法学院院长。赵秉志顿感失落,于是开始暗中联络调往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并提出可以同时挖走10多名教师骨干力量一同跳槽调入。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从兄弟院校不良不应搞不良竞争角度考虑,同时也顾及赵秉志开出的高昂的待遇成本,考虑到赵的一贯言行,一旦调入将会对本校原有的法学班组产生不良影响(一个众所周知的说法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原本与赵秉志师出同门,但在赵的排挤打压下1998年从中国人民大学调往北京大学),没有答应赵的请求。赵于是选择了根本没有法律学科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更没有刑法学学科基础的北京师范大学。此时的北京师范大学正苦于筹建法学院缺少人才,双方一拍即合。于是赵秉志开始向人民大学法学院及学校领导开价要挟。联名10位刑法学科教师,向学校提交了《关于将“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进行实体化完善并更名的申请报告》,提出要将刑事法律中心更名为“中
  国人民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并与目前的法学院分开,转变为实体,独立建制,并要挟学校领导,如果不答应其请求就将集体调离人民大学。
  
   人大法学院专门了座谈会,听取刑法学教研室的意见,校方先后多次与赵策动调离的教师谈话,多方挽留(最终冯军教授表示不离开人民大学),但赵秉志等人始终借口“发展空间受到限制”,暗中操作离校事宜。8月18日晚,赵秉志等在友谊宾馆举行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成立酒会,并正式以该院院长的身份邀请中央政法机关、在京法律院校、研究机构和新闻媒体80多人参加,至此,向社会公开宣布脱离人民大学。值得注意的是,此事态从初始酝酿到日益扩大的过程中,北京师范大学始终暗中推波助澜。作
  为一所国家重点支持的“985工程”高校,作为一所素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百年名校,北京师范大学不经过任何形式的正常调动手续,就公开宣布赵秉志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并为调往该校的其余四名教师发放了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工作证。而在8月18日晚举行的成立就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史培军还“代表刘川生书记、钟秉林校长对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在致辞中明确将此行为定性为“从中国人民大学引进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学术团队”。然而,北京师范大学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四个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中,根本没有法律学科,在该校面向社会公布的“985工程”人才招聘广告中只字未提刑法学科人才引进。北京师范大学人事部门还胁迫取消调离打算的冯军教授,称团队人才引进,如果冯军不去,其他人的调入也会受到影响,试图挑起内部兄弟斗兄弟的做法对冯军施加压力,要求调往该校。
  
   回顾北京师范大学近年来“人才引进”的历史,不乏从其他科研单位挖院士,挖知名学者的先例,北京师范大学还将这一系列非正常的人才竞争行为刊登在《中国教育报》上作为该校“人才学术梯队建设”的成果大章旗鼓的加以宣传。
  
   笔者分析,从北京师范大学目前法律系乃至今后创建法学院角度考虑,北师大和赵秉志今后还将继续从高校挖取各类人才。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 | | | 楼主

作者:朝朝闻道 时间:2005-08-24 19:06:30

  仅仅是赵的问题么?人民大学的刑法好象真有点受气。另外王利明在争夺院长中的得势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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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过四个表 时间:2005-08-24 21:17:01

  马拉个比的,楼猪你觉得这样的文章,有有有有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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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eculationby 时间:2005-08-24 21:29:09

  非常正常。君不见体育,管理人才的频频跳艚?人往高处走。楼主要是连这也看不惯,不太土老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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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舜耕山人 时间:2005-08-24 22:53:31

  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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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国良 时间:2005-08-24 23:06:31

  法学本来就是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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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列宁同志有梅毒 时间:2005-08-24 23:13:03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和儿歌相似:1日3,3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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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列宁同志有梅毒 时间:2005-08-24 23:15:02

  但对他们的学术造诣表示尊重,感谢老赵对我毕业论文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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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y99 时间:2005-08-25 13:34:52

  北师大HR工作不错么, 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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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岚 时间:2005-08-25 13:44:50

  人才调动其实是两相情愿的事,楼主的文章好象有些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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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terman 时间:2005-08-25 16: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