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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杨孝芬非法持有毒品罪

 田东海律师,男,1975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贵州省法学会会员,贵州天职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刑事诉讼部”副主任。

         田东海律师2002年8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在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等部门工作(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在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2004年11月至2005年12月,在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2005年12月至2006年10月,在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工作)。

         在检察院工作期间,田东海律师曾先后独立办理过"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等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司法实践经验。

         在检察院工作期间,田东海律师曾多次被专案组抽调参与查办在贵州省乃至全国均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特大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田东海律师在检察院工作期间被抽调参与办理的典型案件:1、贵州省原交通厅厅长卢万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偷越国(边)境一案;2、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案;3、贵州省原副省长刘长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3、其他在贵州有重大影响的贪污、受贿案等重、特大案件。   

         多年的司法实践工作,炼就了田东海律师沉稳、一丝不苟的办案风格和明察秋毫的办案思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后,在办理民事、刑事、行政类诉讼案件以及民事非诉讼案件中,田东海律师十分讲究代理技巧,善于从双方的不同角度,换位思考,切中案件要害。

        田东海律师运用自己在检察院工作多年积累的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并结合各类案件的实际,取得了多次重大刑事案件的成功辩护和多件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成功代理。从业至今先后独立办理了数百件民事、刑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田东海律师办理的部分刑事、民事典型案例:

        一、职务犯罪部分案例:

        1、曾为贵州省思南县副县长王某某“受贿案”以及其他人"受贿、贪污案"担任一审、二审辩护人,获得了良好效果(一审法院:贵州省印江县法院,二审法院: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曾为贵州省独山县常务副县长蒋某某“受贿、贪污案”担任辩护人,获得了良好效果(一审法院:贵州省贵定县法院);

        3、曾为北京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副总裁、怀化中民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姜某某“单位行贿案”担任一审辩护人,获得了良好效果(一审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法院);

        4、曾为贵阳金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佟某某“贪污案”担任一审、二审辩护人,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二审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5、曾为贵阳市修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胡某某“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担任辩护人,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一审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乌当法院);

        6、曾为贵阳市公安局小河分局三江派出所所长赵某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担任辩护人,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贵阳市小河区法院一审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7、曾为贵州万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经理崔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担任一审辩护人,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一审法院:贵州省独山县法院);  

       二、毒品犯罪部分案例:

        1、曾为吴昌勇等人“贩卖毒品案”(291克)担任辩护人。在田东海律师的努力下,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田东海律师提出的吴昌勇等人的行为系运输毒品而非贩卖毒品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判决:吴昌勇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2、曾为杨孝芬“贩卖毒品案”(238克)担任辩护人。在田东海律师的努力下,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田东海律师提出的杨孝芬的行为系非法持有毒品而非贩卖毒品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判决:杨孝芬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