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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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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美发师,住本市硚口区汉正街385153栋××号,电话130361116××。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陈××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元、后续治疗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以上费用合计为144928元;

二、判令被告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以上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以上责任在10000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判令被告陈××、被告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由贵院委托法医鉴定部门做出了法医鉴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江汉区人民法院

 

  月     

 

注意事项:

1、在举证期限内变更。

2、注意变更诉讼请求后,是否会导致法院没有管辖权。《合同法司法解释()》第30条,变更后法院没有管辖权的,驳回起诉,而不是移送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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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周展强,男,汉族, 1964811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永兴下大圳四巷1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1119640811273X。电话:1371943927915989149160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本案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93700.54元;

二、元;

三、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伤残鉴定费29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

四、请求法院判令本案两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上一、二、三项总计为:752281.32元。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赵传富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仁化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广东省公安机关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等相关统计数据较2010年有所提高,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