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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疑犯听到死刑判决后脸露笑容

女疑犯听到死刑判决后脸露笑容

  被告人刘凤抢劫杀人后,把被害人眼睛挖出,手段极其残忍,在宣判现场似乎没有一丝悔意,听到死刑宣判后竟然还露出笑脸。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昨日上午,“广州市法院打击‘两抢’犯罪案件专项宣判会”在广州中院及越秀、海珠、天河、白云等四个区法院同时召开,涉案的30多起50名双抢罪犯中,5人被判处死刑,广州中院集中宣判了其中11起。

  虽然法院对“两抢”案犯重判,威摄力加大,但是与前几年相比,作案手段更凶残,犯罪后果更严重,这些新特点在此次宣判的案件中有明显体现。

  广州中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打“两抢”犯罪,开展公检法三机关的统一打击和整治行动,形成打击合力,并通过广泛依靠群众,群防群治,以打击“两抢”作为突破口,带动广州地区社会治安向综合治理一体化协调发展,增强总体治安效能。

  “害死”民警陈世豪

  公交劫匪被重判8年

  罪犯:湖南人金海亮、李俊、钟志安

  案件回放:今年7月5日晚,湖南人金海亮、李俊、钟志安等人经合谋抢夺他人财物后,在广州大道中嘉诚公寓对出的公交站伺机作案。当晚21时50分许,当一辆280路公交车停靠该站上下客时,金海亮上车并趁被害人林某不备之机抢去其手机,李俊则假装投币上车,阻挡车门关闭,使金海亮从前门逃跑。

  当金海亮欲跑向在公交车前驾驶摩托车接应的钟志安时,在此跟踪伏击的陈世豪等四便衣立即表明警察身份并上前抓捕,金海亮转身跑向马路对面,陈世豪紧追其后。

  在马路中间绿化带处,陈世豪抓住金海亮扭打在一起,金海亮挣脱逃跑意图冲向对面马路,陈世豪紧追不放。就在他猛扑上前紧紧抓住歹徒的腿部时,一辆刹车不及的小车将他撞倒,被跌到几米开外,随即昏迷。在队友和一名群众的帮助下,金海亮和两名同伙被抓获,陈世豪送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广州中院宣判

  金海亮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金海亮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李俊、钟志安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以抢夺罪判处钟志安和李俊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

  律师释疑

  “害死”警察为何只蹲监8年?

  律师:没因果关系,算是重判了

  在昨日宣判现场,很多旁听的学生和群众议论纷纷,说“害死”了警察肯定会判很重,没准要杀头。但宣判的结果是8年有期徒刑,很多人不理解。

  记者随即咨询了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丁一元律师,丁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完全没有什么问题,因为警察之死与金海亮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肯定不能对此承担责任,金海亮只须对抢劫手机一事承担责任,而因手机价值不大,所以金海亮的罪行其实不算很严重,法定刑期为3年~10年之间,所以判处其8年徒刑还是适合的,甚至可以说是重判;而金海亮的两个同伙因为只是抢夺,不像金海亮那样因拒捕转化为抢劫,抢夺比抢劫量刑轻很多,所以只获得一两年的刑期。

  “楼梯恶魔”:“砸了人的头,就没办法说话了”

  案件回放:现年48岁的何少雄仅有初中文化,广东中山人。1991年,他曾因犯盗窃罪、强奸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后因在狱中表现颇佳而在数年前被提前释放。

  出狱后,他并未悔改,一直没有固定工作。2004年1月19日20时30分许,何少雄头戴假发,戴着白手套,携铁锤等工具窜至广州越秀区山河后街某楼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间处,开始了新的犯罪历程。这回,他想抢劫。

  脚步声由远及近,一个单身女子,正是他满意的目标。何少雄掏出铁锤,被害人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倒下了,满头鲜血。何少雄抢了她的挂包扬长而去,“收获”5000元。

  此后直至2006年12月期间,何少雄采取相同的作案手法,藏匿在楼道的楼梯间处,对上下楼梯的单身女性下手,先后作案8次,致使4人重伤、2人轻伤、3人轻微伤(伤者中有1人为发现何作案后进行追赶的路人),抢得现金、移动电话、相机等财物共计人民币22009元、澳币220元。“楼梯恶魔”的恶名不胫而走,一时间闹得广州人心惶惶。

  2006年12月,他最后一次作案,打晕被害人后被群众发现,逃跑中又锤倒一名拦截他的路人,但随后也被对方死死抱住无法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