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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许律师 189 023 30345 qq: 169 521 2318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底层光大银行)11层1101、1108室(附近公交站:1.动物园南门站,2,天河立交;3.东峻广场。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2)未遂犯(第23条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 (4)自首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67条中段); (5)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前段)。11、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1款); (2)累犯(第65条第1款); (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二、酌定量刑情节1、犯罪的手段。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3、犯罪的对象。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5、犯罪的动机。6、犯罪后的态度。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8、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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