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庭前辅导的重要性和相关技

最近以来,文笔也懒惰了许多。幸好我的朋友们在微博里及时地传达着每天各色的信息,让我意识到我还是空间群体的一员,很开心。

言归正传,我很想说一说昨天的开庭经历。

去年接办的一个刑事案件,共同犯罪,三名被告人。我的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上被列为第一位,审查起诉阶段,我与检察官沟通意见,认为我的被告人不应该是第一位,交涉意见的场面u币是很融洽,但是我坚持我的意见。检察官当时好像很生气的样子。没想到,法院阶段看到起诉书,我的被告人已经列在了第二位。审查阶段的程序辩护取得成效,可喜可贺,窃喜,呵呵。。。

昨天,该案件在顺义法院开庭。开庭之前,看到北京电视台去了很多记者,摄像头对着我们,甚是惊奇。更让我惊讶的是,被告人在开庭时对指控罪名的态度。

开庭前的头一天下午,我去顺义看守所去会见。这次会见的目的实际是告知当事人庭审的一般程序,用业内的话说是对被告人进行庭前辅导。比如:告知被告人开庭时左右前后的人员;被告人本人的发言机会,每一次发言应该注意语速,态度要诚恳;公诉人发问的目的是指控被告人有罪或者罪重;法官发问的目的是想调查清楚案件情况;辩护人发问的目的是想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等等。尤其是重点提到,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会对被告人进行发问。法官发问的目的是想知道被告人是否认可指控的罪名,对事实有无异议等,还有要重点听证人证言的内容,并有针对性的发表意见。法庭上被告人共有五次发言机会,每次发言的内容和注意事项是什么?尤其是辩论阶段一定要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意见。

将上述开庭知识与被告人沟通后,我与被告人就辩护思路进行了沟通。我说根据我们的阅卷,认为被告人不构成抢劫罪,因为卷宗里体现不出来被告人有抢劫的故意,但有抢夺的故意。根据北京市1998年关于财产性犯罪的定罪标准,构成抢夺罪,要在1000元以上才能构成该罪名。根据古董价格鉴定书,涉案文物只有200元。故,被告人不构成抢夺罪,所以,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同意辩护思路。我也就庭上可能发问的几个问题进行询问,并又一次分别讲解了抢劫罪和抢夺罪的界限和本质区别。

这次与被告人的沟通很充分,他的观点与我的辩护思路基本一致。

昨天上午三位被告人从看守所里提押过来已经是十点半了。法庭宣布完被告人的权利义务,法庭纪律,核实完被告人身份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然后,法官分别询问三位被告人是否认罪。第一被告人认罪,辩护人无异议。轮到第二被告人,我看着他表情凝重,说:认罪。啊?我心顿时咯噔一下子。无语。法官问我有何意见?我迟钝了2秒钟,说无意见。第三被告人也认罪。辩护人无意见。

被告人当庭认罪让我很意外,让我的辩护思路陡然间大乱。怎么办?接下来的辩护如何应对?

继续坚持我的辩护思路,通过设计问题引导当事人回归我的辩护思路上来。我内心强有力的这样告诉自己。

法官说,鉴于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

公诉人对第一被告人发问。明显地看的出来,其辩护律师没有对其进行庭前的辅导,因为他的好多回答都是自证其罪。公诉人得到了想要的回答。在他的辩护人发问之后,我也发问。我经过发问,得到了对我的被告人有利的答案。

我的被告人(第二被告人)出庭接受询问。公诉人对其发问。这时,他还是认罪。我心里很是纳闷他的变化。但是,除了认罪之外,其他的回答对主张无罪还是有利的。轮到我对其进行发问了。我默念着,我还是要坚持我的辩护思路。我首先询问,其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是否认可。被告人回答有异议。继续追问,有何异议?被告人说,以为其他被告人是去买小瓷人,直到被害人受伤时才知道其他几个人实施了暴力手段。继续发问,你对抢小瓷人如何理解的?你希望怎么抢?包括不包括实施暴力抢?被告人回答,我就是希望抢了就走。这时候,法官插话了。被告人(直呼其名:省略),你到底认不认罪?被告人说,我认罪,但是我对抢劫罪有异议。公诉人也补充说,被告人你到底认不认罪?被告人回答,认罪,但不认为构成抢劫罪。

鉴于第二被告人不认罪,法官宣布恢复普通程序审理。法庭调查重新开始。让第二被告人陈述案情事实和过程。

这时,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轻轻落地。无罪辩护思路的闸门正式开启。

公诉人询问。第一辩护人发问。我发问。第三辩护人发问。这时辩护人的回答有利于辩护思路的展开。

对第三被告人的询问。

对第一被告人进行第二轮发问。因为在普通程序简化审阶段已经对其进行了一轮发问。经过再一次询问,基本得到了有利于第二被告人的回答。

法庭调查即将结束,已经中午十二点了。法官说,择日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休庭后,北京市电视台记者对公诉人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