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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免责
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有什么区别
一、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有什么区别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免责
杨杰律师
广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杨杰温馨提示:保证是担保的典型形式,保证人通过自己的信用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在保证中,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实现要依赖保证人的信用,而信用具有多变性,因此保证并非最有保障的实现权利的方式。
保证人免责债务保证人可以是个人吗,债务保证人怎么还债?
一、债务保证人可以是个人吗债务保证人可不可以是个人这个问题,涉及到债务保证人的法定资格,根据《担保法》,保证人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保证人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因此,作为保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财产基础,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二)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国家机关是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例如如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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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免责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责任?
一.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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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杨杰律师
广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杨杰温馨提示:担保是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具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方式。如果被担保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一般由担保人先行履行债务。担保分为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要注意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法律效力。
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分支机构的责任问题,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一.分支机构的责任问题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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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保证责任方式有哪些,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一、保证责任方式有哪些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责责任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