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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施政报告关注三大法治热点

  1月16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发表其任内第一份施政报告。该报告总体回应市民的诉求。它承诺维护香港核心价值,尤其是维护法治。在法治发展上,施政报告的重点主要有三个:一是推动仲裁服务的发展;二是处理“双非”孕妇来港分娩问题;三是维护法治核心价值,推动落实普选目标

  陈振宁

  总体回应市民诉求

  此次施政报告既是年度的报告,也是未来五年的施政蓝图,所以备受各界关注。施政报告公布前夕,有大学机构进行民调,结果显示受访者认为施政报告最需要处理的是房屋问题,比例高达91%,其他关注点是医疗、社会福利、经济发展等。

  整体而言,施政报告回应了市民的诉求,尤其该报告花了极大的篇幅,交代政府在房屋及土地供应上的看法,并就扶贫、安老、医疗等方面提出中长期措施。有大学机构在施政报告公布后即时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对施政报告的满意率为36%,高于不满意率的24%。当然,吸收以往的民调经验,有关满意度会因报道、评论等随着时间下跌。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市民的期望与施政报告的内容有落差。究其原因,一方面施政报告公布前夕,政府基于政策“成熟一项推一项”的施政理念,推出多项措施,如停止“双非”孕妇来港分娩、设立买家印花税和提高额外印花税等,所以施政报告难以有惊喜;另一方面,部分舆论在施政报告公布前,不断推高市民的期望。部分市民期望施政报告可以有立竿见影的功效,如推出“辣招”,楼价应声下跌等。政府面对这些情况,需要进一步作出解释,同时,这类市民也要调整期望。

  施政报告强调维护核心价值,尤其是司法独立和法治。具体而言,施政报告在法制上主要有三个重点。

  推动仲裁服务发展

  施政报告表明,政府会进一步吸引合适的国际法律、仲裁和调解机构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同时,在国内外推广香港仲裁和调解服务。事实上,仲裁服务近年在香港渐受关注,上一任行政长官便曾提出努力促进香港成为亚太区内的仲裁中心。现任行政长官决意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

  仲裁是一个法律程序,由争议双方同意的一名或多名具有相关行业专业知识的仲裁员作出裁决。若双方未能就仲裁员的人选达成协议,申请提交仲裁一方可以要求任命机构(香港调解仲裁中心)为双方委任一名仲裁员。值得一提的是,一般人取得特定行业专业资格后,再在大学修读有关认可课程,即可成为仲裁员。至于仲裁结果,具有约束力。除非不满者可以证明仲裁员在仲裁期间出现失误或技术犯错,否则仲裁并无上诉机制。

  相较诉讼,仲裁的优势明显。诉讼往往需时颇长,耗资庞大,更可能令诉讼双方的公众形象转差,相互关系更为紧张。相比之下,仲裁节省成本和时间,过程保密,能令涉事双方的损失减至较低水平。

  香港在发展仲裁服务上有其优势:一是香港有不少专业人才,仲裁员的人才库能不断充实;二是香港地理位置优越,设施如通讯设备、酒店、交通工具等齐备,方便仲裁员和来自世界各地提出仲裁的人士,以高效、廉价的方式往来;三是香港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尤其设有仲裁条例,为仲裁服务提供了法理支持;四是香港的仲裁具可执行性,能通过《纽约公约》(该公约为承认和执行仲裁确定了详细的规定)、《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等执行;五是香港与内地语言文化相似,经贸关系紧密,只要香港宣传得宜,势能吸引大量业务等。

  从这些角度看,香港仲裁服务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颇大。该服务的发展,将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的法律服务枢纽地位,吸引更多商人、投资者等来港。因此,施政报告发展仲裁服务的方向正确,尤其香港面对来自优势相若的新加坡的竞争,政府更应对此服务作出大力支持。

  处理“双非”孕妇问题

  施政报告提出政府会长期维持内地“双非”孕妇来港分娩的零配额政策,同时,政府会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双非”孕妇来港分娩的子女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因为未知他们何时回港,这对香港在房屋、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规划带来不确定性。行政长官已于去年表明医院停收“双非”孕妇,并推出多项行政措施,如打击中介、加强出入境检查等,结果初见成效。非本地孕妇前往急症室分娩的情况已受控,2012年12月只有19宗个案。但是,这并不代表“双非”孕妇来港分娩的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