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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 孟繁程私分国有资产千万元侦破纪实
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 孟繁程私分国有资产千万元侦破纪实
2011-12-12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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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
孟繁程,曾是一个区属国有企业管理者,执掌着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的“帅印”。他对金钱的“胃口”巨大,把国企和国企职工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视国家财产为囊中之物,在2002年6月至2005年10月间,他和他的班子成员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上千万元人民币。
这个发生在区属房地产系统的一个特大经济犯罪窝案,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查办这起案件时,侦查人员在立案侦查、案件突破、深挖战果等各阶段分别采取针对性的侦查谋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北京市西城检察院日前首次对外披露了此案侦破背后的故事。
国企廉政“领袖” 走在了腐败最前沿
1953年1月,孟繁程生于北京,其父是北京市宣武区房地产管理局的一名工人。1966年9月,刚满16岁的孟繁程就参加了工作,成为黑龙江省嫩北农场的一名知青。1979年12月回京后,他在父亲的工作单位当上工人。然而,孟繁程并没有停下脚步,在回京后的半年时间里就考取了北京红旗大学,经过4年的刻苦学习取得大专文凭,升任为北京市宣武区房地产管理局广外所的一名干部。
从一名普通干部向企业领导角色的转变,发生在他42岁那年。这一年,他调任北京市红义物业公司副经理,其后,又担任总经理的职务,成为红义公司的一把手。
作为一位区属企业的一把手,孟繁程每年都会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廉洁问题,在档案室里可以看到孟繁程上任以来历年所做的关于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报告。所以,对于北京市宣武区的干部来说,这个管辖着广安门外凉水河以西,马连道茶叶一条街以东地区,有着上千家商户和上万户居民的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再熟悉不过的就是他“走在反腐倡廉的最前沿”。
讽刺的是,2005年11月10日,孟繁程被检察院立案侦查。经查,在2002年6月至2005年10月间,孟繁程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在主管工程项目的过程中,采取多支出工程款、支付咨询费、虚假投资等各种手段,贪污公款人民币总额达900万元;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10万元;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私分国有资产59.18万元。
2007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孟繁程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接纪委举报线索 连夜出击展开调查
孟繁程虽然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是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生的一幕幕仍然让检察机关的侦查员们难以忘却,而此案所暴露出来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中的漏洞也应为后人所警醒。
2005年11月9日下午,原宣武院反贪局接到原宣武区纪委移送的举报线索,反映区属国有企业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孟繁程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中存在重大经济犯罪嫌疑。纪委通过对该线索的调查,已经掌握了零星涉嫌犯罪的证据,并发现孟繁程有毁灭证据或潜逃动向。
案情紧迫,需要即刻做出正确判断。
此时的北京已是初冬时节,天气已经有了一些寒意,但反贪局会议室里的气氛却非常热烈,案情讨论会议正在紧张的进行。经过缜密的分析,局领导初步做出判断 ,被举报人孟繁程及北京红义物业管理公司班子成员邵胜勇、孙秀兰、葛文娟有受贿嫌疑,同时根据被举报人已有所察觉并存在毁灭证据或潜逃可能的情况,领导果断做出了决定,当晚迅速出击,直接接触被举报人并进行调查谈话的决定。
这是一个不眠之夜,多个办案组全面出击,调查谈话、检查账目、调查取证同时进行,一张无形大网悄悄地撒开了。
突击审讯 “对症下药” 各个击破
此时的孟繁程正在平谷的一个度假村里享受着悠闲的生活,侦查人员连夜顶着寒风驱车直奔孟繁程所在的度假村。经过2个小时的奔波,侦查员到达度假村。侦查员的突然出现,让孟繁程惊慌失措,他不断地喘着粗气,满头是汗,身体不自觉地颤抖。
调查谈话开始了,孟繁程小心翼翼地对侦查员不断地进行试探。根据以往经验,此类人员在谈话中往往表现出两个极端:要不心理防线很脆弱,很快崩溃;要不非常顽固,事实面前不低头、百般抵赖。职业的敏感告诉侦查人员,孟繁程属于后一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