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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及律师办案纲要(尹海山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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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及律师办案纲要(尹海山律师) (2010-12-07 14:39:28)

标签: 合同诈骗罪 量刑标准 尹海山 律师 办案 文化 分类: 法律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及

 

作者:上海尹海山律师  电话:13774282022   

 

转载请注明来源:    

 

 

提要:

 

一、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 、

二、上海市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法律条文。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五、如何认定合同诈骗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六、什么是合同诈骗罪中所指的“合同”?口头合同否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七、合同诈骗罪中“诈骗数额”的认定。

八、合同诈骗罪中共同犯罪的量刑原则。

九、

十、

十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十二、律师为合同诈骗罪辩护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在

 

1、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是,《刑法》没有进一步明确何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确定何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仍比较散乱。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规定:

 

1、

2、是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a、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b、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是各地方司法审判机构在上述两个法律授权范围内,根据各自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的地方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1年

根据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尹海山律师提示:诈骗数额大小不是“情节严重” 、 “情节特别严重”的唯一标准,需要关注的另外一方面是“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也是量刑时考量的因素,对于什么是“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刑法也没有详细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行为人手段恶劣、动机极其卑鄙、或者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属于“情节严重”,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救助、医疗等款物,或者给被害人造成破产,造成被害人死亡等恶劣后果的,也会被视为“特别严重情节”。)

 

二、上海市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对于上海地区合同诈骗罪量刑的标准,根据上海高院和高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2008)的相关规定,确定为:

1、 个人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顿巨大"

个人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颠特别巨大'

三、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法律条文

1、概念: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