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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与质量》2012年S4期

【摘要】:"重实体,轻程序",是长期以来我国在刑事诉讼方面存在的问题。刑事诉讼执法程序上的不正义,是导致许多冤假错案和乱抓、错抓、乱闯现象发生的原因,也成为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绊脚石和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实现程序正义,从而促进司法公正?本文就刑事诉讼中如何做到程序公正这一问题提出"合法优先化"原则,也即"合法性优先",强调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做到程序合法,还要坚持合法性优先,包括合法程序优于其他程序适用及公民合法权益优先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