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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非法所得如何认定


什么是走私罪,走私罪怎么处罚,判几年?

非法经营罪的概念

一、非法经营罪的概念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非法所得如何认定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混淆在一起,成为合同诈骗罪认定的一大难点,也是律师与检察官争议最多的部分。特别是内容带有半真半假性质的合同,只有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意向,对于其他承诺部分,主观上没有履约的意图,客观上没有履约的行动,很容易被当作合同诈骗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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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认定正确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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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非法所得如何认定什么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一、什么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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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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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总是以违反一定的经济管理法规为前提。因为对这类犯罪行为,往往有相应的经济管理法规加以规范,从而这类犯罪都具有违反经济管理法规的违法性。而诸如杀人、强奸、抢劫等一类犯罪,则没有相应法律规范,直接由刑法加以规定,这是经济类犯罪的特点之一。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经营罪怎么认定,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经营罪怎么认定?(一)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二)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三)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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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什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认定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什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